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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五个特征分别是什么?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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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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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的五大套路

1、“0抵押、0担保”等虚假宣传

用户A在平台B上看到“0抵押、0担保”的虚假宣传,被“低息”“短期”“急用钱”等因素诱惑借贷。

2、诱签高额“服务费”虚假合同

平台B收集用户A手机通讯录中的相关信息、身份证号等,并让用户A按平台要求签订虚假合同/协议。举个例子,用户借款5000元,平台以收取“服务费”为由,扣除700元,实际到手只剩4300元,合同签订金额则为15000元(谎称是“行规”)。

3、故意拖延还款日期致用户债务逾期

平台B故意拖延还款日期致用户A债务逾期,并要求用户A全额偿还因逾期虚假增高的债务,如债务由5000元增高到15000元,这种“套路”赚的就是服务费和逾期费。

4、推荐“借上借”恶意垒高借款

用户A短期没法偿清债务时,平台B推荐其他不法平台借款给用户A,也就是造成用户A用后账还前账,最终欠款成“滚雪球”效应,越滚越大。

5、软硬暴力兼施追债

用户A无力偿还,平台B软硬兼施讨债,集中表现为暴力与软暴力交织使用,泼油漆、撬锁、敲诈亲友……给被害人造成无休止的骚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套路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曝光网络“套路贷”五大套路如何避免掉陷阱?

套路贷是什么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成为作案人的共谋或“军师”,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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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具有以下特点: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网—上海高院揭秘“套路贷”五大“套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套路贷

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的违法犯罪行为。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卖车、卖房抵债等严重活动,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很强,被害人很容易上当。

套路贷从以前的透支卡、网贷等,向房产合同、借款合同等方面演变。可以说,此前不少人陷入套路贷而被迫卖房偿还,现在变成由于要卖房子而一不小心进入了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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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案例

据人民日报来信调查报道,上海市民周丽华女士打算出售房屋,不是用买卖的方式,而是以房地产抵押借款,以期“避税”。岂料,这样的操作非但没能占到“小便宜”,反而让自己掉入了个“大陷阱”,沦为被告、失信被执行人。

事情很蹊跷,也比较复杂。简单说,以房屋为抵押,签订借款合同,既有冒出来的利息,还有借款合同,以及房子已经被抵押了,结果当事人背了债、丢了房,还被告到了法院。

对受害者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凡事都要依法依规,切莫走歪路;对不法者来说,这样一个“以房抵押,借款未偿,逾期收房”的手法,就是多方精心设计的套路,一旦查实,必然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什么是“套路贷”什么又是“校园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套路贷”套路再多,也难逃法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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