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最低工资标准
2018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充分发挥最低工资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从化区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广州有没有政策规定每月5号发上个月工资
这个是没有固定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也就是每月支付员工一次工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就不违法。
广州市病假工资条例对于病假工资怎么规定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广州市工资支付形式暂行规定
广州市工资支付形式暂行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继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届时,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工资支付的形式
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主要支付形式有: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支付,极个别是以实物形式支付。一般来讲,工资主要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其原因有三: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是价值尺度。①它能准确衡量所有商品和劳务价值;②它能更好反映劳动者个人实际支付劳动量与劳动报酬的关系,有利于寒现按劳分配;③它便于劳动者之间进行比较,有利于贯彻同工同酬原则。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担负交换手段、支付手段的职能,在经济生活中起媒介作用。以货币作为支付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劳动者的消费欲望。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3、以货币形式作为支付工资的基本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可以加强对工资分配的管理,使劳动者个人收人货币化、规范化。这将有利于清理各种工资性收人,提高收人分配透明度;加强对用人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财务监督,抑制工资外收人扩张。也有利于建立个人收人申报制度,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人分配的功能。
正确理解《劳动法》规定的工资应按月支付的涵义,应把握以下二点:
(1)工资至少每月支付劳动者一次。在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无论确定哪一天为工资支付日都是可以的,但必须固定日期。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一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应按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其完成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是按月支付的工资日期,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约定了发薪日期,每月必须在约定之日发薪,不得任意变动,过了约定日期发薪,就是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