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轻则判三年及三年以上,重则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如下: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等。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几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为死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会判处几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每种罪名的量刑都是不同的,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如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