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据盖什么章有效,收据盖什么章有效

收据要盖什么章才能做账

一、收据要盖什么章才能做账

公司收据盖什么章有效,收据盖什么章有效

1、财务收据应盖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单位或集团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以及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等业务;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就是可以的,但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二、企业相关印章的作用具都是什么

企业相关印章的作用如下:

1、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单位或集团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以及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等业务;

2、公章,在所有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工作证明或企业财务报表及申报表申报、办税人实名认证、纳税人资格登记等情况使用;

3、发票专用章,在企业在给购买方开具发票时使用;

4、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注册公司、企业在银行开通基本存款账户或支票背书等情况使用;

5、合同章,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

收据应不应该盖章?

盖公章是自然可以的。

收款收据只适用于非经营性的往来款项,盖财务专章或单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经营性的收入,必须开发票,不能开收款收据。

收据上盖章,主要是起到款项或物项已经收讫(收到)验证或确认作用。

盖什么章根据各单位的状况与规定有所不同,一般是财务专用章或收讫专用章,有的还用财务部,财务处,财务科的部门章,还有的单位没有启用以上专用章时用公章(行政章)(比如党费收缴章组织部的章),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财务章用途和公章的区别:1.财务专用章主要的用途是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与公司的现金和转帐业务密切相关,用于公司或集团内内部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内部借款、往来结算);单位对外的现金、银行收付业务(预留银行印鉴、支票、汇票、业务委托书等)、以及其他外部业务(如工商部门备案等用途)等。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公司的公章主要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收据盖什么章

收据上盖财务章有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且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普通收据上的“收款公章”应该盖公司财务章还是单位公章?

一般是盖财务章。

收钱的是财务的人收的,财务的人一般有财务章,比较方便。对方没有明确要求的话,不过盖其他的章也可以,主要的用途就是证明单位收了人家的钱。收据本身就不具备正规性,所以影响不是很大。

财务专用章与收款专用章的区别:

1、用途不同:

收款章是收款专用的,盖在收款单据上,只证明收款用;财务章用所有财务业务都可以用,是财务专用章。

2、责任范围不同:

收款专用章责任小,在收据上盖章只盖收款专用章就可以了;财务专用章是银行业务必须盖的章,这个是注册公司之后才能刻的。

扩展资料:

1、财务专用章,在用途上,规定如下: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会计中心为各单位统一刻制了冠有单位名称和“会计中心(序号)”字样的财务专用章,并经单位领导授权后使用。单位原有的财务专用章限用于内部财务管理,但不得用于银行结算。省财政厅为此还专门行文予以规范。

2、会计中心对财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并采取与会计主管印章双人分管、保险柜另行存放等项措施,以确保印鉴安全。

3、单位开户时的账户名称为单位法定名称,预留银行印鉴为单位财务专用章、负责本单位会计核算的核算部会计主管印章和单位确定的财务负责人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中心核算部保存,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印章由单位报账员负责保存,于每次报账时对支票审核无误后才盖章。

4、银行账户开设后,经单位审核同意并在开户申请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方可使用。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需中心与单位分别执存的三个印鉴加盖齐全方为有效,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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