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不可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所致,根据行政行为违法、不当的不同情形而撤销,可使行政行为自作出之日起即失去效力,也可使行政行为的效力仅自撤销之日起终止。《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不可撤销行政行为的情形,不可撤销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是什么?

行政是现在工作的代名词,在行政中有时候会有其他地方触犯到法规法律的地方,在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些行政纠纷案件,处理不得当的话还会有影响,那么这个时候的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就让我们来深入的了解一下,好让我们在以后的行政工作中避免这些地方。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一、行政行为的含义行政行为,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二、行政行为的撤销的含义行政行为的撤销,是指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有权国家机关做出撤销决定后使其失去法律效力。三、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作出的行政行为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门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必须具备三个要件: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者缺一不可;(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四、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行政行为的撤销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根据不同情况是有所差别的。通过对行政行为的撤销的含义、条件和法律后果的了解,帮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综上所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都在正文中都讲述完成,在做事的时候一定考虑到法律后果再来决定是否撤销行政行为,并且一定要经过思考,因为一旦撤销行政行为就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工作时也不要越权去干不属于自已权力的事情。

六种可撤销行政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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