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企业按辅导期预交税款吗
按。根据查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显示,欠税企业按辅导期预交税款。辅导期内,税务局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从次月起重新实行辅导期管理,其中欠税企业按辅导期预交税款。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问题?
预缴的时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6793.42
贷:银行存款
6793.42若当月销项大于进项,用预缴税款抵缴当月应交增值税,不需要做任何分录,若抵缴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即还有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若当月销项小于进项,差额部分(借方)留待下月继续抵扣,把已交税金借方余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怎么纳税
法律分析:1、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即可直接发售专用发票,预缴增值税余额小于纳税人本次应预缴增值税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发票。3、辅导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因增购而预缴的增值税余额。
纳税辅导期达到六个月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应向全程窗口提出转为正式一般纳人的申请,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税款能否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或退还?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十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