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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及异地户籍家庭首套房首付款比例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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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本市户籍职工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记录的,调整为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

2、非本市户籍家庭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为30%。

3、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自2022年5月24日起施行。

5月22日,济南官宣放松限购范围、限售条件和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三项调整政策,具体包括:

1、不再将长清区、章丘区列入限购范围;

2、将上市交易的限售条件,由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调整为限购区域内住房网签满2年可持证交易;

3、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5月23日,济南官宣将再增加三项新举措,降低购房门槛,降低首付比例,具体包括:

1、支持养老及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本市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内家庭住房总套数在两套及以下,有父母投亲养老情况并取得居住证6个月以上的,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家庭有2个(含)以上子女的(子女已经取得本市户籍,其中至少1个未成年),可在限购区域内增购商品住房1套。

2、优化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在济南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由“近3年内连续2年”调整为“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购房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由“6个月以上”调整为“3个月以上”。

3、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经山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本市户籍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住房,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40%。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无论此前有无贷款记录,购买住房申请贷款视为首套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家庭贷款首付比例由60%调整至30%。

济南公积金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1、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赁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500元,低于此标准的,租金按实际支出提取。

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的,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该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同时,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有关单位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缴存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管理费。

3、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想问济南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吗

1、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租赁商品房提取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2、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支持刚需力度购房不减。2019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4.71亿元,同比增长30.66%。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37.31万平方米,职工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2.97亿元。

3、为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统一,2019年9月1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济阳区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调整,10个区职工家庭公贷最高可贷额度统一为60万元,目前只有商河、平阴两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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