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触犯了什么法律?
吸毒的危害性我想没有人不知道,而这种行为本身就处于违法和犯罪之间,有时候,吸毒的人变成了犯罪人员还不知道为什么,其涉及的法律条款其实很多。

只是单纯吸毒的话算违法行为,不会触犯刑法,被抓到一般就是行政处罚,要严重一点的,强制戒毒两年。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2、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3、吸食、注射毒品的;
4、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其实这是最轻的一种违法行为,只吸毒没有参与贩毒。而我国《刑法》也没有规定”吸食毒品罪“这个罪名。可是我们应该知道一点,吸毒非常容易引发犯罪行为,我来列举几条,大家往下看。
容留他人吸毒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这个犯罪行为很容易触犯,比如以前曝光的一些吸毒明星房祖名和张默,就是因为自己吸毒,还带上朋友一起吸毒,这是典型的容留他人吸毒的罪名。
非法持有毒品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项犯罪行为容易发生在长期吸毒的犯罪分子身上,因为需求越来越大,不想天天购买,所以干脆买多一点,殊不知,已经犯上了非法持有毒品的罪名。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53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也许是处于愧疚,也许是筹集毒资,有的吸毒人员想要更多的”同伙“,只要被他们拉下水,肯定会受到各种引诱、教唆及欺骗。
强迫他人吸毒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53第2款规定: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处罚可以参考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
这种行为轻一点的只是拉人下水,大家成了“朋友”。可是有些吸毒人员是没有理智的,可能会和其他人发生纠纷,这时候脑子已经不正常了,便会不择手段,比如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人吸毒,甚至有对很多未成年下手。
包庇犯罪分子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49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种行为其实在这些人群中很常见,有的是因为长期接触,大家都比较了解,慢慢可能会变成所谓的朋友,很容易就触犯这项罪名。还有一个情况,有的人知道自己的亲人参与犯罪行为,帮忙隐瞒或者通风,这也触犯了刑法。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这个想必很多人都是知道的,吸毒人员很容易变成贩毒人员,需求越来越大的话,再叠加另外一些行为,经济开销很大,他们就会选择“以贩养吸”,买到货后自己留一点,剩下的卖出去。当然了,一般其看下,数量不会太大,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管贩卖多少,都要负刑事责任。
吸毒危害自己,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而且构成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很大,不管是谁,只要吸毒了,基本都会和一些犯罪行为挂钩,有的意志力坚强的,选择了重新做人,但有些人越界了,只有走向无底洞。
对于毒品,我们要坚决抵制,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刑法里面有吸毒罪吗
刑法里面没有吸毒罪,吸毒不是犯罪,只是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只有触犯《刑法》的,才构成犯罪。对于吸毒的处罚都是行政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罚款、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二)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大”。新《刑法》第十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的;(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的;(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新《刑法》第十一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引诱、教唆、欺骗多人或者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三)导致他人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犯罪行为的;(四)国家工作人员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新《刑法》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新《刑法》第十三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最低值的百分之五十,不满“数量较大”标准的;(二)二年内曾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受过行政处罚的;(三)向多人或者多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五)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六)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或者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数量较大”标准的;(二)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具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新《刑法》第十四条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传授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方法,贩卖毒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或者组织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发布实施前述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行为,同时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其实,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毒品以及毒品植物的幼苗以及种子等,都是会受到严惩的。另外,如果出现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也是会根据收留的人数和次数等行为的严重性来进行量刑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