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
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人身权(人格权与身体权或身份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同时,在《民法通则》中对人身权与人权权也作出了保护的法定。
搜身侵害了公民的什么权利
人身自由权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2、《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扩展资料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如何寻求保护?
《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2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公民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强制收容审查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公民则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第59条的规定,向司法机提出控告和检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身自由权
超市搜身侵犯了什么权利??
超市搜身侵犯了顾客的人身自由权和名誉权。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搜身犯法吗?
如果是私自进行搜身就是犯法的,可能会涉嫌非法搜查罪。
法律分析
私自搜身会古城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他人身体、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按有关法律规定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即明知擅自搜查违法而故意为之。行为人基于何种动机或目的,不影响本罪成立。(2)客观上实施了对他人身体、住宅非法搜查的行为。在中国除公安、安全,检察机关为寻找犯罪证据,可持搜查证对人犯或嫌疑人的身体、住宅依法进行搜查外,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无权进行搜查。侦查人员违反法律规定进行搜查,情节严重的亦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也有人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即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