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国家密秘罪的情形有哪些类型,泄露国家密秘罪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中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有哪些罪名

《刑法》有两个罪名,同属于一个法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具体规定如下:

泄露国家密秘罪的情形有哪些类型,泄露国家密秘罪的情形有哪些

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刑法》中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有哪些罪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12月6日),其中以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主罪名的,有九个罪名:(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2)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3)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4)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5)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6)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7)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8)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9)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另外,《刑法》中主罪名不针对危害国家秘密的行为,但将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量刑情节或特殊犯罪行为方式的涉及到两个条款:一是叛逃罪《刑法》第109条,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要从重处罚;二是利用计算机窃取国家秘密或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87条)。

泄露国家机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审定的机关确定。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规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所谓国家机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情的事项。保守国家机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对绝密级的国家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一)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经批准复制、摘抄的绝密级的国家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照前款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泄露国家秘密的犯罪有哪些

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2、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3、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4、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5、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

我国刑法规定的与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的罪名是

在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规定的保守国家秘密有关罪名主要有三类:一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二是泄露国家秘密罪;三是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罪。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20年、10年。

保密工作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防止泄露和被非法利用,由国家专门机构实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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