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什么?
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法人,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注意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设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
著作权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
著作权法规定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草案。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哪些
目前国内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
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
我国共有几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目前我们共有五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