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一、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申领迁入证;
(2)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当事人持迁入证、迁出证等相关材料,领取户口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悉改,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孙早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移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则陆雀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4、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8、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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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