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纳税人发生的兼营行为有哪些类型,营业税纳税人发生的兼营行为有哪些

增值税和营业税兼营行为的含义及纳税义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营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而非一并征收增值税)

营业税纳税人发生的兼营行为有哪些类型,营业税纳税人发生的兼营行为有哪些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多元化经营既涉及到“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又涉及到“营业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例如,某酒店既提供客房服务(营业税),又开设小卖部销售啤酒(增值税。如果该酒店分别核算了客房服务的营业额和啤酒的销售额,则该酒店按照核算数据分别

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未分别核算的,由主营税务机关核定啤酒的销售额。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应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

A.某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

B.某汽车制造公司在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服务

C.某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门窗的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某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答案】C

【解析】(1)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2)选项B:销售汽车、修理汽车均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3)选项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增值税;(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电信局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营业税。

【例题3•单选题】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的是(

)。

A.贸易公司销售货物同时负责安装

B.百货商店销售商品同时负责运输

C.建筑公司(具有建筑资质)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并实行分别核算

D.餐饮公司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酒水

【答案】D

【解析】(1)选项AB: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2)选项C: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3)选项D: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一并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的兼营行为和混合销售行为应如何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可以简单地理解,就是兼营行为营业额分开纳税,混合销售行为营业额合并只纳一种税。

什么是兼营行为?

兼营行为,是指生产经营活动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行为。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108180.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