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到底是按什么来征收的房产税最终由谁承担
在过去的几年里,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从来就是一个备受民众关心的事。虽然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我们大多存在争议,但不论是从完善我国税制的方面,还是从平稳房价的方面,开征房产税都是有利的行为。

在过去的几年里,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从来就是一个备受民众关心的事。虽然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我们大多存在争议,但不论是从完善我国税制的方面,还是从平稳房价的方面,开征房产税都是有利的行为。那么房产税到底是按什么来征收的我们需要知道。而房产税最终由谁承担更关系着我们自身。让我随本文去了解一下吧。
房产税到底是按什么来征收的
对于我国房产税的征收有以下两点:(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性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最终由谁承担
自己住的房子的房产税的承担:自用的毫无疑问的是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产税啦。
用于出租的房产税的承担:
1、房产税的法定缴纳义务人是房屋产权人,在产权不清晰的情况下,由使用人代为缴纳,代缴人可向已确定的产权人提出追偿。
其一,合同未注明承租人还是出租人(产权人)负担缴纳该笔税款,则自然法定缴纳人是出租人(产权人),严格来说,同时其还要缴纳其收入的营业税、个所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根据房屋性质和使用性质确定税率,出租的房产属于居住用房,且用于居住的,则出租人减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或承租人减按4%的税率代为缴纳房产税。
其二,合同注明由出租人(产权人)缴纳,则自然与法定缴纳人一致。
其三,合同注明由承租人缴纳,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尊重民事双方主体意愿,按照约定方式执行承担约定义务,即承租人缴纳;但也有例外,若合同属于在胁迫等状态下签定,则为无效条款,此时承租人主张无效则需要出具胁迫状态的举证,胁迫一般是指自身财产权、健康权、生命权、人身权等受到制约和重大影响。
2、承租人也负有房产税的代缴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第十四条“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房屋租金收入征税”。
出租的房屋虽然应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但如果出租方未按规定主动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承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责成出租人申报缴纳房产税款。
若承租人不能在规定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让其缴纳税款的,应由承租人代扣代缴税款。
因此,在税务机关向个体户送达《纳税通知书》,并规定在什么时间内应找到出租方,让其按《纳税通知书》的要求缴纳税款,而个体户却不能找到,或者虽然找到了但不能让出租方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情况下,应由个体户先行缴纳房产税。
否则,主管税务机关无权要求个体户代缴房产税,而应由出租方自行缴纳。
通过对于房产税到底是按什么来征收的详细阅读,我们知道了它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方面。那么房产税最终由谁承担我们文中也从二个大方面去做了一下介绍。一是自己使用的肯定是自己承担,二是出租的房屋征收房产税要按照租住合同去办理,如果合同标明有租户承担那就有租户缴纳。所以我们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仔细观看。
房产税为何迟迟不可开征?
说到为什么没有开征,我们首先要明白2个问题。
1、房产税其实就是一种地方税,首先要解决地方财政上的问题,而目前地方政府卖地收入仍然能够持续,所以短期内房产税是肯定不会征收。并且我国土地是国有的,买房的时候已经付了相对应年限的土地使用费用,如果还收房产税显然不合理。
2、房产税该怎么收仍然还是个问题,是和美国一样按照首套房开始征收,还是只增收多套房,是按房产什么时期的价值来增收?打个比方:你买房的时候50万,但现在房地产价值市场价200万,交易价格150万,按照什么价位来进行增收还有待商榷。并且纳入财政的税款怎么支配和使用,这部分资金不是个小数目,要想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要制定一整套的监管机制等等。所以房地产税不是不来,只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式。
房产税为什么不出台
1.房产税不是简单的税务问题,而是要进行税务制度的改革,这非常复杂;
2.房价可能会下跌,目前房价下跌会导致很多问题。
(1)可能会让很多家庭破产;(2)银行危机。可能会有大量弃房断供的现象发生,人们弃房断供那么银行就会发生危机;(3)企业破产。银行出现问题很多企业也会出问题,因为这些企业没有银行提供资金周转的话,很多会破产,这就会引发全面的经济危机;(4)失业。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潮,那么失业潮必定出现,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3.实施的困难程度大,目前还没有一套标准的房屋价格评估体系,会涉及到公平问题。
房产税全面开征,难点到底在哪?
房地产税的开征一直是市场上的热点话题,从时间跨度来看,到今年1月份,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已有十年的时间,出台仍然在推进的过程中。有专家分析,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势在必行,房地产税在我国从无到有,相关的设定非常复杂,需要讨论中国社会可以接受的具体方案,从立法到落地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房产税试点已有十年,对于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几乎每年官方都会提及,但具体到房地产税的征收,在现行条件下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仍然颇具难度和挑战性。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房地产税的几大要点:一是法理上面,要解决国有土地重复征税的问题,即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的问题。二是在技术上,要依赖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完善程度。经过十年探索研究,前两者并不构成问题。目前最大的挑战是推出的时点,房地产税对市场的短期冲击较大,要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房地产税出台会考虑到不同城市住房供需关系的特点,设定不同的征税方式。
和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首先要在立法环节有所突破,税率和税制要有相应的规划,让更多的房屋产权持有人支付一定的持有成本,又不能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负担。从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效果来看,征收的税率是比较低的,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极低,这样的情况下,很难取代政府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房地产税由试点转正的难度会比较大。
有专家分析,房地产税进程加快是业内的共识,但进程加速并不代表着很快落地,相比以往3-5年的常规落地准备期来看,目前房地产税的推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张启迪:十四五期间房产税落地是大概率事件
一、当前决策层对房产税仍持审慎态度
征收房产税的提议最早大概可追溯至2010年。在“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开始房产税试点。此后,房产税推出的准备工作逐渐加快。房地产登记方面,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8年6月,不动产登记实现全国联网。房产税立法方面,2013年11月,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到,要“加快房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2018年3月,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表示,“预计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今年将进入人大审议”。
然而,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近两年房产税立法推进几乎处于暂停状态。2020年5月以来,随着宏观经济趋于稳定,房地产税立法推进再度启动,但相关部门的表态趋于谨慎。5月14日,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在谈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进度时表示,按照安排,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起草房地产税法草案。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提到“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11月3日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还是在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涉及房地产的内容方面主要仍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并未提及房产税推进和落地事项。而在“十三五规划”中,曾明确指出“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上述变化说明,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决策层对于房产税的推进更加谨慎。
二、房产税推出对经济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一)房产税可能对房价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房产税对房价究竟有何种影响仍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认为房产税对房价不会产生多大影响,主要是因为从国外经验来看房产税并没有起到抑制房价上涨的作用。也有观点认为房产税推出会导致房价下跌。笔者认为,上述观点都只说对了一半。从短期来说,在没有其他政策对冲的情况下,房产税对前期涨幅较大城市的房价将产生较大影响。过去中国房地产市场长牛已经超过三十年,居民部门大部分资产都是房地产。并且,房地产持有存在严重不均的现象。当前,房价上涨预期已经走弱,租金收入又无法弥补持有房地产的机会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房产税不仅会对房价产生较大影响,而且可能出现大量抛盘引发流动性风险。中国房地产市场具有极强的特殊性,国外经验并不适用于分析国内房地产市场。从长期来说,房产税无法改变房价走势。然而,房产税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房价上涨的波动率,因此也会对房价产生抑制作用。总的来看,不论短期还是长期,房产税对房价均具有抑制作用,并且对短期房价的影响可能更大。
(二)一旦房价大幅下跌可能引发金融和经济风险
房价下跌可能引发以下五种风险,一是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一旦房价出现下跌,房地产企业存货价值将会下降,资产负债率也会上升,房地产企业抵押给银行的土地和房产价值也将下降,可能引发银行抽贷、断贷。其他融资渠道也可能出现收紧,导致企业现金流出现断裂。二是居民债务风险。一旦房价出现下跌,居民部门抵押给银行的押品价值也将出现下降。这将降低居民部门的还贷意愿,大量居民债务可能出现逾期。三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旦房价出现下跌,城投公司提供给金融机构的土地等押品价值也将下降,届时城投公司也将面临融资压力,可能引发城投公司债务违约。四是银行风险。目前银行系统贷款存量的40%都直接或间接与房地产相关。一旦房价出现下跌,银行金融风险也将上升。五是经济风险。由于房地产产业链条较长,涉及行业众多,一旦房价出现下跌,房地产投资以及其他相关行业的投资也将出现大幅下滑,经济下滑压力也将加大。而且,如果上述风险形成共振,甚至有可能引发小型区域性甚至是系统性风险,这也是房产税迟迟难产的最主要原因。
三、房产税推出必要性正在上升
(一)推出房产税是实施双循环新发展的必然要求
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点是国内大循环,而国内大循环的建立要求形成以消费为主的经济结构。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居民部门的支出大部分用于房地产,不仅造成了房地产泡沫,加大了金融风险,而且导致居民杠杆率大幅上升,势必影响中长期经济增长。横向比较来看,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居民部门杠杆率已经处于高位。如果杠杆率进一步上升,势必将对消费造成挤出效应。因此,继续依靠房地产发展经济已不可持续。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尽快推出房产税,避免房地产再度过快上涨,以便于尽快实现居民部门需求结构的调整。
(二)推出房产税是实现房地产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过去三十年中国房地产市场中间经历多轮暴涨,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这与房产税制度的缺失密切相关。由于持有房地产机会成本较低,致使大量资金参与房地产投机活动,导致房地产价格每隔几年就会经历一轮暴涨。不仅大幅推升了居民杠杆率,而且对实体经济产生了挤出效应,加大了金融风险。在现有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中,房产税对于遏制投机活动最为有效。如果房产税能够落地,将有效提升投机成本,避免今后再度出现房价暴涨的情况。因此,必须要推出房产税才能实现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三)推出房产税有助于减轻贫富分化
当前全球主要经济体基本都面临贫富分化问题。贫富差距拉大会导致经济结构失衡加剧,严重危害中长期经济增长前景,整体经济抗风险能力也会变弱。次贷危机后美国经济复苏疲弱,经济出现超预期低增长,跟美国贫富分化加剧有直接关系。造成美国贫富分化拉大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工资增速放缓,二是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价格上涨,而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拉大的主要原因就是房地产。一方面,房价上涨促使财富向富裕人群集中,另一方面,房价上涨迫使中低收入人群不得不借入更多的负债购房。而负债的持有方亦是富裕人群。房产税推出后,有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居民杠杆率上升速度也将放缓,以上均有助于减轻贫富分化。
(四)推出房产税有助于改善地方政府收入结构
当前,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问题较为突出。房产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可以为地方政府筹措财政收入,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具备开征房产税的基础条件。虽然房产税收入在短期内无法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入,然而对于调整地方政府收入结构同样有很大作用。并且,随着今后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及房产税政策的逐步完善,房产税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重也会越来越高,最终将超过土地出让收入。目前,一线城市二手房成交占比超50%,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存量房时代。未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城市进入存量房时代。在存量房交易为主的房地产市场中,土地财政模式将不可持续,征收房产税也将是必然选择。
四、十四五期间内落实房产税是大概率事件
(一)房产税对房价的不利影响可以通过政策进行对冲
虽然一旦开征房产税可能给房价带来不确定性,影响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然而,这一影响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政策进行对冲。笔者此前曾多次撰文提议在推出房产税的同时降低房贷利率,这样既有利于稳定房价,也有助于降低居民债务负担。此外,还可以先在部分城市试点(例如一二线城市)试行房产税,之后再扩大征税范围。或者是先设立相对较高的收税门槛,之后再逐步降低门槛,以上均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房产税推出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
(二)经济平稳条件下征收房产税风险较低
此前,诸多市场机构预期房产税将在2020年完成立法,2022年开始征收。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一定程度上迟滞了房产税的出台速度。当前,中国经济已经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预计2021年经济增速将出现大幅回升。在这种情况下,尽快推进房地产立法工作是较为合适的。待房地产立法完成后经济也将完全回归正轨,届时择机征收房产税风险相对较低。
(三)房地产企业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是实施房产税的先决条件
近期,监管部门设置“三道红线”限制房地产融资。收紧房地产融资一方面是为了降低房地产企业杠杆率,降低房地产企业风险,另一方面也是为后续开征房产税做准备。如果房地产企业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届时即便是因征收房产税房价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也不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较大风险。展望未来,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的治理再开征房产税是较为合适的。
(四)十四五规划中已暗示房产税将在十四五期间落地
2020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从“十四五”第一年开始,各省(区、市)要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到“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而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收入的80%以上。如果50%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那么势必将有新的税种代替土地出让收入,而这一税种很可能是房产税。因此,《意见》从某意义上来说已经暗示房产税将在十四五期间落地。
目前房产税的征收已基本不存在技术层面的障碍。考虑到2021年以后中国经济将逐渐趋于稳定,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也将得到有效治理,配合宏观经济政策的对冲以及房产税征收机制的过渡性设计,房产税在2021-2022年完成立法、2023-2024年落地是有可能出现的。鉴于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国际经济形势和地缘政治环境都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增长也将持续面临诸多挑战,房产税的推出永远没有最好的时点。推出时间越晚,越不利于国内大循环的建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征收房产税是需求侧改革的必由之路,不仅有助于抑制金融资源过度流向房地产市场,提升资金在经济中的配置效率,而且有助于稳定居民杠杆率,增加居民消费。只有切实推动房产税落地,才能真正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