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买卖陷阱是什么,合约买卖陷阱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有哪些,如何防范买卖合同欺诈

一、如何解决合同订立中的欺诈自古就有“买卖交欺”之语。我们期望与我们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和我们一样是诚实守信的,但是现今市场交易欺诈频频出现。我们如何来解决合同中的欺诈?《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对于合同订立过程中出现的欺诈:(1)对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或故意告知虚假事实,使你产生了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订立了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2)对于此种情形只能申请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仅做撤销通知,不生撤销效力。(3)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对方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不适用该规定。(4)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适用该规定。(5)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期限是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过期失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二、订立合同时如何避免风险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观念深入人心。与之相应,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作为公司经理人,如果你在签订合同时能够很好的应用有关对策,那么,在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就能将风险降低到最低。本文根据对众多合同纠纷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签订合同时应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但愿它们能帮助你签订无可挑剔的合同,让你的公司在交易过程中降低风险。第一、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二、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当前,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第三、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有些企业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第四、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第市场条件下的企业要讲求经营效益,而不是单纯追求销售额,更不是单纯追求生产量。如果卖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货款,那样只会生产得越多,销售得越多,亏损越严重。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合同中一般应注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第三,如果确需采用先货后款方式,则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体实力、信誉度、付款时间的长短及手续交接等。在签订合同时须要求需方提供加盖需方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方收货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货人必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需方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等。第四,要注意列明每项商品的单价。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商品的总价款,而不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第五、用词要严谨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一合同中有这样一条:“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还有这样一个案例,某科研所在转让一项技术时,客户要求由甲方提供原材料,负责成品的化验。当时科研所同意了,但在合同中却表述为“甲方负责原材料及成品的化验”。后产生纠纷,科研所以此为据称其只提供“产品化验”而不负责“提供原材料”,客户因此遭受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第六、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第七、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第八、合同条款必须对等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第九、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青岛仲裁委员会、烟台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第十、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合约买卖陷阱是什么,合约买卖陷阱是什么

欺诈都市之合约买卖陷阱的云连接有吗?给发个,

这沉重的节奏让我张不开嘴

这一条条不通的路让我迈不出腿

我一次又一次把你的愤怒极力掩盖

可你却告诉我人格骨气都TM扯淡

在这个社会里会装孙子就不会失败

在我的内心里对朋友还是要实在

我开始厌恶我的生活我的工作我的身边

人和人之间最丑陋的一面我都亲身体验

我的思想他永远不会改变

就算你梦里骂我也要当面儿给我道歉

难道说活着就是为了无限制的挣钱

就连住院卧床的老妈你也可以不见

为了利益你可以根本不讲道义

为了一个婊子你可以不顾全大局

我是否说进你***的心里,还是你真的无药可救觉得压根没什么关系

我从小就知道办事就要讲究诚信事要办的漂亮不光自己能有面子

可是你让我知道了办事主要是靠骗的

我要真按你的方式做了我就别TM的混了

我兜里虽然没有钱但是我有份儿我就是爷

你永远得做孙子让人背后骂着

我不是吹NB我是真的替你惋惜就算你是我的老板我也懒的得你

你说是个混子你说我是个痞子但是我活的实实在在大伙叫我爽子

我不要血的衣裳我赤裸忠诚的膀子我不要名和利我只要道和义

想把我给毁了才是你最终的目的你给我歇B还有你的阴谋诡计

你在毁我其实也是在毁你自己比你更强大这是我的壮志雄心

等你死了我会去参加你的葬礼身着红色唐装给你的家人道喜

你说我孙子这都是你给逼的这就是所谓自作孽不可活的秘密

你总是认为有钱才能够拥有一切但是你忘了人格才是关键

你害怕别人会把你的财产惦记所以你六亲不认的TM对谁都在算计

我不想在回忆你带给我的压抑我把他化为动力目的是搞垮你

我无所谓的微笑是在狠狠的鄙视你一次又一次绕过陷阱拿我无能为力

我不想在回忆你带给我的压抑我把他化为动力目的是搞垮你

我无所谓的微笑是在狠狠的鄙视你一次又一次绕过陷阱拿我无能为力

你根本不是人你丧失了做人的基本我不用在求神照样可以把你击沉

你说的每一句话里都含有大量水分别说你认识谁谁谁

我去你M的爱谁谁我的妈告诉我活着有多么不易我瓷器告诉我对朋友仗义

我父亲告诉我做男人要有骨气我大哥告诉我爽子你要顶天立地

我现在告诉你咱们的战斗已经开始把你踩在脚下战斗才会终止

也许会是三年五年十年会是很多年你根本玩不起因为你没我年轻

你根本不灵你给我跪好了仔细听着我不想从你那得到什么

况且你又算TM什么但是别把我给逼急了如果我疯了如果我真的疯了

如果我真的疯了我找把56把你全家都给崩了

我不会倒下因为我学会了坚强我不会受伤我顶着你手里的枪

我不会失败因为我学会了忍耐如果真的有神他会说爽子你学会了做人

我不会倒下因为我学会了坚强我不会受伤我顶着你手里的枪

我不会失败因为我学会了忍耐如果真的有神他会说爽子你学会了做人

网上认识一个女的,聊的很投机,然后让我登录她的账户帮她买股指期货,是骗局吗?

当然是骗局,这个女的对你好是有目的的。就是要你帮她买股指期货。

我觉得你和他她聊天可以但是不要介入这种风险投资,否则亏得血本无归。

股指期货:期货就是按照约定价格超前进行买卖的交易合约,期货交易分为投机和交割,投机通过低买高卖或者高卖低买来赚取价差,交割是事先锁定交易价格在未来执行的买卖交易.

以黄金期货为例,20160401黄金价格为1211美元/盎司,甲和乙签订1盎司交割日期为20160701的黄金期货合约,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如果20160701合约到期,黄金价格达到1300美元/盎司,乙依然以1211美元/盎司的把1盎司黄金卖给甲.

期货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的标的物为实物,比如原油,黄金,白银,铜,铝,白糖,小麦,水稻等,金融期货的标的物是非实物,比如股票价格指数,利率,汇率等

股指期货就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通俗的理解就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对象的价格竞猜游戏,既可以买涨(术语:做多)也可以买跌(术语:做空),看涨的人被称作多头,看跌的人被称作空头,多头和空头各支付10%-40%的保证金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具体保证金数额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然后按照每一个指数点位300元的价格计算盈亏。

指数每上涨一个点多头盈利300元,而空头亏损300元,指数每下跌一个点空头盈利300元,而多头亏损300元.这个300元/点叫价格乘数。世界各国的价格乘数是不一致的,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有股指期货,美国标普500股指期货为250美元,纳斯达克100指数期货为100美元,德国法兰克福指数期货为5欧元,伦敦金融时报100指数期货为25英镑,香港恒生指数期货为50港元.

拓展资料:

国内有三种股指期货合约,分别为沪深300股指期货IF,中证500股指期货IC,上证50股指期货IH,每一种股指期货根据时间不同各有四个合约,一个当月合约,一个下月合约和两个季月合约。

比如上市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IIF1604是当月合约,指的是2016年4月第三个星期五进行交割的合约,IF1605是下月合约,指的是2016年5月第三个星期五进行交割的合约,IF1606是当季合约,指的是2016年6月第三个星期五进行交割的合约,IF1609是下季合约,指的是2016年9月第三个星期五进行交割的合约。

我要买房,但只能先跟开发商签购房协议,网签暂时做不了,KFS承诺不影响入住。这里有什么陷阱,风险多大?

险招一:要求业主抵押另一套房给买家

危险级数:7级(最高为10级,以下同)操作方法买家与买家、中介签订一份三方合约,并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内容是把该预售房卖给买家,再把另外一套价值相当的有房产证的住宅抵押给买家,拿到房产证后再办理交易过户,把房子的产权转到买家手上,然后再取消另一套房屋的抵押,完成整个交易。

风险点评该操作办法对于买家来说,有其他物业作为抵押,相对还保险。房地产资深律师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陈敏表示,购买房屋是以买家真正获得房屋的产权为最终目的,该操作方法中买家无法立刻获得房屋的产权,存在风险。因业主在取得房屋房产证后可能不把房屋卖给买家,不办理交易手续,但业主必须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后才能取消另一套房屋的抵押。这样,买家依然会购买不到该房子。

险招二:通过开发商内部转名

危险级数:8级操作方法买家多给几万元的“手续费”给中介人员,由中介人员疏通开发商办证人员,办理内部转名,即以一手房名义进行交易。中介人员称,该办法能省去购房两年内买卖须交的房价6.5%的税费,非常划算。

风险点评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开发商告诉记者,一手楼买卖内部转名仅仅能在《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房管局办理合同鉴证之前可以操作,一旦在房管局办理了合同鉴证,就表示确认了购房者的购房产权,不能再转名,否则就等同于二手交易。而合同鉴证是在签购房合同后30日内进行的,因此只能在极短时间内操作此方法,一般签合同两三个月后根本不可能进行内部转名。

她表示,如果中介人员表示购房好几个月以后的房屋还能办理转名的,有可能是之前已经退订的楼宇,而又一直没有办理合同鉴证的,这只是极少数。另一种情况可能是中介人员的行骗手法。

有业内人士提醒,该种给“手续费”的操作办法并没有保障,中介人员也不一定愿意把这些内容签入合同中,买家购房风险很大。

险招三:办理房屋赠予避税

危险级数:9级操作方法有了房产证,但购房尚未达到2年期限而再卖出的房屋,必须要交房价6.5-7%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说。买卖双方虽然是买卖房屋,但却通过办理赠予手续来实现交易过户转名。因办理房屋赠予手续只需交房屋评估价的3%的契税和评估价2%的公证费,合共约房价的5%左右,一来一回省了1.5-2%的税费。

风险点评通过赠予来实现避税,其实业主风险很大。因为如果业主办理了赠予过户以后,买家尚未缴清款项,有可能以业主是赠予房屋而不交尾款。而且,通过赠予来办理交易,一旦房屋交易出现问题,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难以保障买卖双方权益。

险招四:拿着业主的预售合同办公证

危险级数:10级操作方法买卖双方和中介先签一份三方合同,并办理一份公证,签合同时买家先付大部分的楼款,业主可以把房屋交给买住,并把预售合同等资料交给买家保管,待房产证办下来后再办理交易转名手续,办完手续后买家付尾款。

风险点评业内人士认为,该操作办法是预售房二手买卖中风险最大的一种。陈敏表示,在预售房二手买卖中,买家拿着业主的预售合同作用也是不大的,因为业主只需找一家报纸登载预售合同遗失声明,再向房管局办理预售合同遗失补领,而买家不一定能看到报纸所刊登的遗失声明,当业主办理预售合同遗失补领后,原预售合同作废了,业主更可以瞒着买家进行新的二手房买卖交易,把房子卖给第三方。那时候,房屋的产权属于了第三方买家,而业主又极有可能从此消失,旧买家极有可能房屋和钱财两空。

险招五:加快房产证办证速度实现交易操作方法

买家只要交几千元给中介人员“疏通”可“加急”办理房产证,办证后可以迅速买卖房屋。这并非房管局有“加急”办证的服务,而是通过楼盘办证人员来“加急”办理房产证手续。对于一些大型楼盘,房产证办证是分期分批办理的,只要楼宇都进行了大确权,办证人员就有办法把部分单元的房产证办证手续提前,实现“加急”办证。

风险点评有开发商表示,该种操作方法仅是极个别楼盘才能做到,因为大型楼盘分期办理房产证,他们的楼宇大确权也是分期办理的。提前办理业主的房产证必须以楼宇完成了大确权为基础,所以只有当两期楼宇都办理了大确权后才能实现提前。另外也有一种可能是,大型楼盘同一期楼宇有上千套单位办理房产证,办证人员对其分批办理,因此在同一期单位中提前办理个别房屋的房产证,一般只能提前两三个月时间。

该种操作方法是办证人员的违规操作,损害同期办房产证业主的利益,开发商禁止办证人员如此操作。因此,该种操作有极大的风险,业主极有可能付了钱无法实现提前办证,白白受骗。

险招六:合同交给中介公司作担保

危险级数:9级操作方法近日,梁伯不听儿子的劝告,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海珠区某楼盘的一套二手预售房。该套房屋要在明年年中才能拿到房产证,但梁伯非常喜欢该套单位,业主叫价也不高,而且,在签合同时,中介公司还从中作了担保,并要求业主把原一手楼买卖合同交给中介公司保管,表示如果取得房产证后无法办理交易手续,中介公司将承担部分责任。因此,梁伯欣然签了合同购房。

据了解,该种由中介公司作担保的预售房二手买卖常出现在一些小中介公司里,他们往往为了取得利益而不惜冒风险。

风险点评某大中介公司有关人士表示,虽然中介公司愿意作交易的担保,但实际上买家购房风险还是很大。因为该种操作只会在小中介公司里出现,大型中介公司一定不愿意作出此种担保。如果一旦交易出现问题,小中介公司是否真的愿意赔偿几十万元的损失呢?那时候,极有可能业主连同中介公司都会失踪,受损的仍然是买家。

险招七:先租房后买房

租金抵扣房价危险级数:9级操作方法近期,广州预售房二手买卖还出现了一种先租后买的操作办法。吕小姐上月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刚交楼的预售房,售价40万元。因为该套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吕小姐要求实行一种先租后买的操作办法。大家约定买卖房屋的总价依然是40万元,但在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是租住该房屋,每月租金与该房子的租价相当,为2000元。大家更约定把这些租金抵销在以后须付的房款里。另外,业主也要求吕小姐先交6个月租金作为抵押金,确保未来交易的进行。打个比方,如果1年后取得房产证办理交易过户,那么之前所交的2.4万元租金和1.2万元的抵押金全部抵作房款,即吕小姐还须交36.4万元的房款给业主。

风险点评满堂红法律服务部李玲表示,该操作办法虽然对双方都较有保证,但因为其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购房的产权并不是买家的,未来买卖两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造成纠纷。

例如,1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如果楼宇跌价了,买家发现自己即使赔偿了半年租金和抵押金,对购买另外一套房还是便宜的,买家将不愿意继续交易。而业主的新房子不仅给了别人住,又无法按照1年前的售价卖房。

如果楼宇涨了价,业主也可以认为买家只是租用房屋,虽然租客有先购买物业的权利,但业主可以反悔要求买家以更高的价格购买该套单位,否则就要转卖给别人。

在楼市处于相对低潮的时期,更要注意购房风险,并预先做好防范措施,购房者因此需要谨慎看待市场,关注项目开发商的资质、品牌、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等,以便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另外,对于购房需求急迫的自住型购房者,今年年底或明年一季度会是较好的购房时期,市中心一些实力较弱投资客手中的次新房将是不错的选择。

从各种迹象来看,2006年将不太可能出台强硬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是继续加大2005年调控政策的执行力度,在土地市场以及住宅的结构化供应等方面继续盘整市场。

但2006年仍将有三个政策因素可能会对上海楼市造成影响,这三个因素就是预售制度是否取消、上海政府对房地产行业的“十一五”定位以及二手房的个人调节税。

当然,有一个前提需要确认,那就是无论今年将出来怎样的调控措施,调控的目标仍然与2005年一致,那就是“三个基本”:供需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基本稳定和“两个相适应”: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

此外,由于去年年底市场成交的持续不景气,开发商们也采取了越来越多的促销手段来促进销售:从去年8月份较为委婉的周年庆优惠,到去年11月采取了直截了当的降价手段。

而与此同时,楼市风险也逐渐显现。去年10月份普陀区缤纷生活家居广场传出暂定性合同诈骗丑闻,随后杨浦区大运盛城又隐现烂尾危险。这些虽然仍是个别现象,但也提醒了购房者,在楼市处于相对低潮的时期,更要注意购房风险,并预先做好防范措施。烂尾风险就是当前购房者需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风险。

要规避这类风险,购房者需要谨慎看待市场。在选择项目的时候,首先要看这个项目有没有烂尾的可能。这就需要关注项目开发商的资质、品牌、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以便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避免所购物业项目烂尾给自己造成巨大损失。

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与金融资本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金融资本是因,房地产项目是果,得到金融资本支持的房地产项目,成为烂尾项目的机会才会更小。

比如,截止2005年9月汇丰银行提供按揭贷款的26个上海楼盘,无一不是上海房地产市场销售的明星楼盘,就是很好的例证。

另外,购房者还要注意宏观政策导向,从而发掘购房机会。比如上海市政府规划的12个现代服务集聚区,尤其是大连路、苏州河、张江、上海南站地区以及五角场等地,由于市政规划的密集投入及逐步实现,这些区域都将成为具有较好升值潜力的区域。

而对于购房需求急迫的自住型购房者,今年年底或明年一季度会是较好的购房时期,市中心一些实力较弱投资客手中的次新房将是不错的选择。(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的买房能够提醒和帮助,希望哪个你多从宏观考虑和把握,祝你买到自己喜欢并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楼盘,好运:)

霸王条款阴阳合同十大案例破解中介交易陷阱

在新房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很多购房者转投二手房,但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难免会同中介公司打交道,而这其中存在着许多法律潜在风险,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些实例,借此来识别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陷阱”。

强扣业主房产证

案例回放:陈女士居在梅林。今年8月1日开始,深圳个人住房转让开始强制征收个税,她的房子满足免税的条件,但她并不知情。

“9月份,创道地产梅林分行的地产经纪人告诉我,如果现在不卖,可能以后要征收2

0%的个税。”陈女士表示决定卖房。9月15日晚,该中介带来一个买家,三方签署了协议,中介带走房产证。

后来,陈女士收到1万元定金,而并非是原来的2万元。中介称,剩余的1万元用来支付业主没有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还有佣金和办理房产证过户的加快费等。“我怀疑工作人员的诚信,”陈女士坚持要回另外1万元定金,但对方一直不肯给。陈女士于是要求中介还她房产证,但中介当时拒绝归还。

记者点评:房产证的所有权属于业主,业主是权益既得人,无论交易与否,这个事实都不会改变,所以业主要回自己的房产证,中介无权扣押,中介扣留房产证属于侵权行为。

瞒天过海吃差价

案例回放:南山区的张先生半年前准备在南山买房,他通过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人员表示业主要价75万,没有降价余地。张先生希望和业主直接见面沟通,中介几次都以业主长期出差为由,无法安排见面。

张先生虽然看好这套房,对价格也能承受,但始终觉得有些蹊跷。于是他向中介索要业主手机号码。虽然中介极不乐意,但在张先生强烈要求下,不得不告诉了他。张先生在与业主沟通后发现,业主委托

房产中介的房屋售价仅为70万元。该业主称,最近中介还在不断劝说业主签订委托书,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的全部事宜。如果业主签了委托书,那么这5万元的差价业主和张先生都将无法发现。

记者点评:瞒天过海吃差价,是不良中介惯用伎俩。虽然不少中介承诺“不吃差价”,但是到底吃没吃,买卖双方不见面谁也不知道。所以,买卖双方最好还是通过中介沟通一下。

设置霸王条款

案例回放:刘某、陈某与某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一份《房屋转让合约》。《合约》约定,刘某通过中介向陈某购买一套房产,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209.38万元。同时约定:“陈某或刘某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物业,则毁约方必须实付中介公司人民币11.56万元,作为赔偿中介损失。”后来,刘某并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刘某与陈某至今未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认为刘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56万元用以赔偿损失,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认为,该条款属违约条款,违反公平原则,驳回了中介的诉讼请求。

记者点评:很多中介公司的居间合同都有类似的霸王条款。法院判决认为,在交易不成功的情况下,要求委托人支付居间报酬,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逐条推敲。

“阴阳合同”逃税漏税

案例回放:何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两房单位。讨价还价后,最后双方把房价定在46.8万元。随后,何先生先交了3000元的诚意金。

后来,中介称,卖主在购入该套房时的价格是32.7万元,如果在新的房产证上写现在的房价,那么业主就要交纳较高的契税。中介提出可签“阴阳合同”,从而实现“合理避税”:在新的房产证上,只是写原价32.7万元。

何先生认为,这样将给自己未来房子的使用、转让埋下隐患,拒绝了该建议。但中介表示,如果不这样做,业主会承担高额税费,中介也无利可图。交易失败后,何先生打算要回诚意金,但中介以诚意金已经给了卖主为由,拒绝返还。

记者点评:律师表示,“阴阳合同”是逃税漏税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被举报,很可能会对买卖双方造成伤害,甚至可能导致买卖合同的无效。

单方面篡改合同条款

案例回放:今年4月,陈先生在中介推荐下,决定购买罗湖日豪名园一套房子,总价36万。

随后,在中介提议下,陈先生先签好了合同的买方部分,约定双方应当在45天之内办完解除抵押手续,并当场交了1万元诚意金。后来,陈先生拿到业主签好了字的合同后发现,“45”天被改成了“145”天。中介同时告诉他,这套房只是备了案,房产证并没有办下来。10月,中介通知说,业主要求房款再增加5000元,并加付给中介3000-4000元办证“加快费”。

记者点评:二手房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上明确过户的时限、各自的违约责任等。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可以单独随意修改、增加内容,对于业主签了合同后又要求加价的情况,业主可以以违约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

明知没房产证也卖楼

案例回放:李女士通过中介购买罗湖区的一套二手房,中介人员告诉她,房子有房产证。李女士向中介公司缴了4000元订金。之后,中介安排她与吕姓业主见面。

在签合同时,李女士得知这套房子根本没有房产证,但是中介人员和吕某说,“房子可直接到发展商处过户给她。”于是李女士与吕某签署了房产转让合约,并相约前往开发商处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找到开发商后,李女士被告知必须缴纳36万元赎楼后才能转让该房产。李女士听后立即前往国土局查询该房产的权利人情况,发现吕某不是业主。李女士表示不要此套房时,中介称订金已交给吕某,无法要回。

记者点评:在签订三方合同之前,建议买方最好到国土局查档,详细了解清楚所购房屋的权属、房产是否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等,而不是相信中介和业主的口头承诺。

捏造房源找“托儿”促销

案例回放:福田区的王女士近期准备买房,在中介的橱窗外,她总能看到很多令其心动的房源,但走进去一问,却发现这些房子要不是过期,要不就售出。

然后表示,目前还有其他很实惠的房源,随后就顺理成章地推出自有的高价位楼盘信息。有的中介公司还找各种理由要求购房者办理相关手续,缴纳各种名义的费用。

有一次,王女士对一套福田区中心区附近的二手房有些动心,中介见状百般劝说其立刻下订,王女士正在犹豫时,外边突然有人喊:“那套房有人要下订金了”。“这反让我提高了警惕,我表示再考虑一下。”王女士说,过了几天,她委托朋友再次询问了此房的情况,发现仍未成交。

记者点评:发布虚假低价房信息,是许多中介招揽客户的手段。同时,很多中介还利用“托儿”促销,造成房屋热销的假象,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冷静,小心为自己的冲动“埋单”。

夸大房屋面积

案例回放:黄先生委托中介买一套二手房,“看房时中介说房子面积81平方米,于是我按照他们的要求交了3000元诚意金,并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合同上也写明,房产面积81平方米。”黄先生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1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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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套利的原则

1、买卖方向对应的原则:即在建立买仓同时建立卖仓,而不能只建买仓,或是只建立卖仓

2、买卖数量相等原则:在建立一定数量的买仓同时要建立同等数量的卖仓,否则,多空数量的不相配就会使头寸裸露(即出现净多头或净空头的现象)而临较大的风险。

3、同时建仓的原则:一般来说,多空头寸的建立,要在同一时间。鉴于期货价格波动的,交易机会稍纵即逝,如不能在某一时刻同时建仓,其价差有可能变得不利于套利,从而失去套利机会。

4、同时对冲原则:套利头寸经过一段时间的波动之后达到了一定的所期望的利润目标时,需要通过对冲来结算利润,对冲操作也要同时进行。因为如果对冲不及时,很可能使长时间取得价差利润在顷刻之间消失。

5、合约相关性原则:套利一般要在两个相关性较强的合约间进行,而不是所有的品种(或合约)之间都可以套利。

这是因为,只有合约的相关性较强,其价差才会出现回归,亦即差价扩大(或缩小)到一定的程度又会恢复到原有的平衡水平,这样,才有套利的基础,否则,在两个没有相关性的合约上进行的套利,与分别两个不同的合约上进行单向投机没有什么两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期货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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