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政策
廉住房政策规定:(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在当地工作或居住,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廉租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拆迁安置住房;
5、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请问北京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廉租房申请的条件由申请人必须有五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者最低收入。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米以下,并且家庭住房总面积在50平米以下。申请家庭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或者抚养的抚养的关系,并且并且一起共同生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当地没有别的住房,廉租房指的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者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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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
北京廉租房申请流程具体如下:一、申请符合北京廉租房的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北京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街道办事处接受申请后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填写,并到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廉租房五日内对申请家庭进行调查。3、街道办事处将申请人相关初审信息初审,街道办乡镇提初审一键、配售方案。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北京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