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保护标准通知
个人隐私保护标准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几项基本原则
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列举一下,第一条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
(一)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二)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第五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第六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七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八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保护隐私权的法律法规
保护隐私权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