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

WTO反倾销法?丙醇反倾销?今天给各位分享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

本文目录一览:

1、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

2、 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

3、 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4、 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

一、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

“倾销”(DUNMPING)一词,实际上是经济学中的概念。是指出口商在海外市场的波动导致了该市场上其他竞争者的销售困难,并以掠夺性的价格消灭进口国的竞争对手,进而图谋垄断进口国市场。作为法律上的名词,《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sLawDictionary)是这样定义倾销的:倾销是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在海外市场大量销售商品的行为。经济学家根据维纳(VINER)的理论将倾销分成三类: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连续性倾销。对于第一种,不必介意。对于第二种,各国是一致反对。因为这是超贸易保护的工具,具有侵略性,自然不“公平”,应予惩罚。对于第三种持续性的倾销,有人认为该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工业的损害就只有一次,即受到冲击抑或被迫转产,而进口国消费者从中却可以长期获利,此消彼长,无须抵制。有一部...

二、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

商务部于2009年5月4日正式收到国内甲醇生产企业对国外甲醇产品倾销指控,并决定自2009年6月24日起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就倾销调查,任何利害关系方可于7月15日之前,向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申请参加应诉,参加应诉的涉案出口商或生产商同时应提供2008年4月至2009年3月向中国出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

甲醇只是化工业反倾销的缩影,事实上,作为大宗商品的化学原材料一向都是世界反倾销案的主角。1997年至2009年6月底,我国反倾销立案58起,其中化工产品42起,占整个立...

三、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反倾销措施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主要原则

反倾销措施协议制定了一项重要原则,就是不应仅仅依据进口商品构成倾销便对它们采取反倾销行动,而只有在经进口国的调查当局确定倾销的进口货造成如下影响时方可采用:(l)对国内工业造成损害或造成损害威胁;或

(2)实质上阻止某一进口国国内工业的建立。

2、倾销的定义

基本标准

如果出口价格低于“相同产品”在出口国国内市场上正常可比价格,该产品可认为构成倾销。

然而,在作出此比较时,两种价格应在相同贸易水平上。一般来说,应以出厂价格水平,并在几乎相同的时间出售为标准进行比较。对影响价格可比性的税收及其它方面的差异应予以扣除。

可选择的备用标准如果出口商品在出口...

四、反倾销调查的主管机构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我国反倾销调查的主要机构,负责受理反倾销申请与立案、倾销价格的调查和提出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建议等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受理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2)经商国家经济委员会后决定是否对反倾销申请予以立案。

(3)会同海关总署负责对进口产品的倾销价格及倾销幅度进行调查,并作出倾销价格是否存在的初步与最终裁定。

(4)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其中包括作出要求进口商提供现金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担保的决定,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的建议。

(5)经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后,决定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提出的承诺建议,并与海关共同监督承诺协议的执行。

(6)向国...

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从甲醇反倾销看化工贸易现状、WTO规则与我国反倾销法的完善国际法论文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97033.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