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通报,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说女孩是自杀,说女孩跳车的行为跟司机没有关系,那估计很多网友都不相信。我们自然是希望公安机关因为网友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最后予以认定某个罪名。但这起案件的证据收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起案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当场没有录音,没有监控视频。女孩也没有报警,也没有向朋友求助等等,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货拉拉司机的供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相当的重要。
公安机关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恐怕跟司机本身供述有直接关系。个人推测,这起事件应当跟司机偏航有直接关系。司机偏航可能会给女孩造成疑虑,甚至是恐慌。双方可能会对路线及偏航等问题产生争论。如果女孩要求停车,但司机却不同意。在女孩具有跳窗的说法及动作时,司机仍然拒绝停车。最后女孩选择跳车。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公安机关现在也只是初步认定涉嫌犯罪,并非最终结论。货拉拉司机最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罪名及刑罚,还是要等法院最后裁判。
问题百出的货拉拉
谎言和漏洞百出:1.货拉拉司机不懂导航?估计傻子都会用导航,更何况靠拉货吃饭的货拉拉司机。2.行驶线路三次偏航,而且都是偏航到偏僻的地方,疑点重重,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怎么可以把嫌疑人释放?一个23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因为绕路多付钱而跳车,10公里左右的车程,司机未参与搬运。一般情况下200元左右,就算司机绕路,300-500元也是高价了,一个成年人为了500元跳车自尽?死者家属和公众期待真相。3.事发后半个月后的23日,派出所以过失杀人罪再次将货拉拉司机刑拘。看来在媒体及大众的呼吁和事件发酵下,公安机关顶不住压力,纠正前期草率处理。
4.货拉拉存在着严重的管理责任缺陷!货拉拉平台居然没有录音录像功能?这简直就是纵容犯罪分子。滴滴打车频繁出事后,才有了录音录像功能,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录音录像功能根本不是高科技,更不需要多少成本,几百元的硬件设备,加上总部服务器存储就可以。货拉拉平台只要在高额的平台提成中拿出1-2单的利润就可以实现录音录像功能。货拉拉为什么不加强此方面的管理,为交易三方提供安全管理责任?
如今互联网经济雨后春笋,互联网寡头横行,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些滞后,所以互联网企业更要自我完善。货拉拉平台如不能拿出自己无罪的证据的话,女孩的意外死亡必须由货拉拉负全责。因为货拉拉是交易提供方,收钱的主体也是货拉拉,订单一旦生成,货拉拉、司机、叫车人就形成了三方合约关系,货拉拉必须为委托方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期待公安机关彻查到底!
要冷静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要让舆论影响办案,给办案施压。
哪个罪犯在初审时是认罪的?罪犯在初审时都是百般抵赖和狡辩,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自编故事,自圆其说,反侦察能力,结果呢?还是被公安刑侦人员识破,最后罪犯会供认不讳的。相信公安侦破案件的能力!做过了必会留下痕迹,再狡猾的罪犯最后都逃不过刑侦人员的火眼金睛。这个案子存在很多疑点,而且司机的脱罪令人难以置信,也是站不住脚的。
本案目前尚在调查中,案例细节尚无法知晓,那么咱们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来推测一下可能的情况。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所以,货拉拉司机在车辆高速行驶的状态下,连续发生偏航,之后女孩跳车发生死亡。如果想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很重要,司机到底做了什么才会对女孩跳车行为存在过失呢?
个人推测,如果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该符合以下设想:首先,司机的某些行为可能直接间接促使了女孩产生跳车冲动;其次,司机在得知女孩欲跳车的情况下,自信认为她不敢跳车,进而没有做出减速行驶和停车的举动;最后,险情发生后,司机没有实施紧急救助行为。
其实从现有的整体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也就最多是是过失致人死亡,当然也不排除最后无罪释放,只是如果的网络一边倒的讨伐司机,恐怕很难被认定为无罪。
1、司机不存在恶意伤人:很显然,从现有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并没有恶意伤人的情况。女孩的死亡原因主要是跳窗引发,而当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司机在车上就伤害了女孩,或者是恶意将女孩推下车。
同时,就货拉拉司机走的路线来说,基本属于正常。货拉拉司机本身是当地人,对周边道路显然非常熟悉,老司机对路途的熟悉程度远比导航强得多,在这种情况下不按照导航走,直接走自己熟悉的路线完全是没问题。
此外,按照现有路线,不出几分钟就可以转到大路上行为,这基本也预示着司机的走的路线没问题。
2、为何是过失致人死亡:目前司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个人认为是以下考虑吧!首先是司机在女孩跳窗过程中是否给予了一定干预,毕竟跳窗其实会有个过程,司机在看到女孩这一举动中可能没有任何干预,没有有效制止这一举动显然属于一种过失。
其次现有的信息表明,女孩和司机之间因为偏航问题有过争议,那么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女孩可能执意要按导航走,而司机因为路熟想要按自己的路线走。
在这其中不知道是否司机有过激的言行,如果有直接的刺激言语导致女孩跳窗,那可能会被认为这种属于过失行为,且被害人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3、是否可能无罪:司机选择偏航路线根本无法预见女孩会出现跳窗这种极端过激行为,我想大多数人都很难想象就因为仅仅是偏航就从窗口跳出,太不可思议了。
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在刑法上就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当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跳窗还是可能引发死亡的,因此这里就看法院如何来判定了。
Lscssh科技官观点:综合现有消息来看,似乎司机现有的举动属于最佳操作,很多人都提到了司机没有紧急制动刹车,其实如果女孩已经是解开安全带或者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正在跳窗的女孩可能会被急刹带来的强大惯性给甩飞出去,这时候的结果可能更加不利于司机。
最后,希望法律不会因舆论而影响,最终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现在做个实验吧!不会飞的话,那刹车绝对比跳车快!
司机被放的时候,一窝蜂的都说司机不能定罪,结果没几天找到初步证据刑拘了,现在又讨论是不是过失致死,说明警方没放弃努力,现在的证据不是最终证据,现在的证据是司机最低是过失致死,但新证据如果出现的话就不一定是了,所以还是等着公布调查结果吧
没那么简单。
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货拉拉女乘客跳车坠亡”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的结果是什么?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
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这件事情很简单。女乘客通过货运司机下单搬家,全长11公里。货运司机拉货时,司机问女乘客是否需要帮忙搬货和卸货。该女乘客多次拒绝将衣服、宠物狗等物品搬离家中并放入货车。司机多次催车,对女乘客的行为不满。为了节省驾驶时的时间,货运司机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引起乘客恐慌。乘客与货车司机多次交谈,提出他偏航,但司机没有给他一个合理的答复。可能是因为恐慌,女乘客探出车外,最终从车上摔了下来。司机发现她从车上掉下来后,轻轻刹车,把车停了下来。最后,她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头在流血,获救后死亡。
二审维持原判的理由是什么?
司机说他没有错。受害人跳车死亡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司机进行了二审。法院称,当时司机已经发现乘客探出车外会是最危险的,他可以劝说女孩,但司机没有及时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导致受害者从车上跳下死亡。这名司机已经开车多年,但他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受害者死亡。因此,驾驶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过失伤人。人。所以,原来的审判法是正确的,量刑也是很恰当的,所以法院才会维持原判。
判决的结果是什么?
判决的结果是判刑一年缓期一年。司机在拘留过程中签署了认罪和处罚书,根据检察院的结果,他认为可以判处一年缓刑。从以上可以看出,司机在这个过程中犯了一些错误。虽然乘客也使用了过度的语言和动作,但在这个过程中要及时稳定客户的情绪,毕竟司机造成了这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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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跳车女孩事件:你俩得有多蠢,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先看这个:如何看待长沙检察院对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件并不复杂,只是在女孩跳车之前的六分钟发生了什么,无法取证,所以导致今日没有结论。但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1、这是一个缺乏良性沟通和彼此理解的过程。女孩晚上9点搬家,拒绝司机的帮忙,坚持自行15次搬运,给司机的下一步工作和尽早回家带来的影响,这女孩是没有设身处地考虑的,为后来司机带着情绪,与其在路途中的沟通不畅,埋下了隐患。途中跳车前为什么司机要变更路线,我们不好判断,起码司机是有情绪的,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事,变更了路线也没有做将作为职业操守必要的解释,与对方充分沟通。
2、双方的性格偏执。试想一下,司机是为了挣钱,通过平台约的单,而且后来警方的报告中也未发现女孩受到性骚扰,那么起码司机是没有恶意的;女孩是为了搬家,而且是晚上,作为一个弱势的女性,更没有主观恶意。女孩一年搬4次家、拒绝司机帮忙搬东西导致服务时间延长,可以推论这女孩这个一定是很好强而固执的人,司机带着情绪上路,如果他是像他后来解释的善意绕路,他应该可以好好解释,征得对方同意,是可为的,但他没有;如果故意绕路,那他更没有考虑利弊了,殊不知,即使你没恶习,也加深了女孩的恐惧和矛盾,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能不说他的性格一样有巨大的缺陷。所以他们的性格偏执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3、作为女孩子应该有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晚上独自一人搬家、拒绝人家的善意帮助,发生分歧后自行跳车,这几件事也说明女孩子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退一万步说,即使发现对方伤害你,你也有很多办法用智慧化解:报警、求助家人、大声喊叫求助路人,却要选择最愚蠢的硬碰硬来解决问题,即使再多的赔偿,能赔偿你的生命吗?
总结:人与人相处,收敛自己的戾气,多相互体谅,沟通无极限!即使遇到利益受损,也要冷静处理,尽量减少损失!
货拉拉司机家属回应女孩跳车身亡称确因偏航产生争执已死无对证近日,23岁女孩殒命货拉拉搬家途中引发热议,如今货拉拉司机家属也回应了女孩跳车身亡事件,表示确因偏航产生争执,但目前已经死无对证,具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长沙女孩跳车身亡”一事的持续发酵,货拉拉司机家属也对此进行了回应,货拉拉司机家属表示:途中确因偏航产生争执,而司机在解释的时候语气也不太好,导致了女孩心里产生了恐惧,女孩跳车可能是想逃离,现在已经是死无对证,对货拉拉司机也很不利。
对于司机的偏航,货拉拉客服回应称,用户可以和司机协商行驶路线,如不走高速公路,并不需要完全按照APP导航行驶。
相较目前已相对规范的网约客运车,同城货运在监管上存在一定滞后性,无录音录像、可偏航、司机审核标准不一等成行业共性问题。例如,有平台不保证对司机身份、运输资质的真实性。
多平台允许乘客跟车,但多数无录音录像功能、无偏航情况时的处理机制;如货运服务过程出现问题,均强调平台仅提供居间服务,对于纠纷不负责任。
致命事故爆出的同时,货拉拉正加速在资本市场的脚步。今年1月,货拉拉获得15亿美元的F轮融资,投后估值高达100亿美元。此前,货拉拉已获得高瓴资本、红杉资本、顺为资本、清流资本等机构的多轮融资。
报道还称,货拉拉准备在今年下半年IPO,但F轮融资一个月后,货拉拉就被推上了舆论的浪尖,货拉拉平台对司机和车辆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也因此凸显。
同城货运在2020年,一度俨然成为新的风口。除货拉拉外,滴滴也上线了货运业务,并在今年年初宣布完成15亿美元A轮融资。
货运平台满帮集团也获得了17亿美元融资,进入同城货运市场。但货拉拉事件,也为同城货运市场敲响了警钟,随着经济和资本产业结构的变化,行业已进入加速洗牌的过程。
物流行业专家表示,提高司机、行业、市场门槛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也是伴随行业洗牌的必然结果。
货拉拉司机家属回应女孩跳窗身亡:双方曾因偏航发生言语冲突
出品|搜狐科技
编辑|尹莉娜
2月23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今日,“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涉事司机家属表示,“(双方)确实在车上有一点偏航的事情,说话语气不太好,或者是不那么委婉,导致女孩心里害怕或者恐惧,之所以想跳窗可能是想逃离,但是她并没想到会导致自己死亡。”货车司机家属表示,(司机与女孩双方)没有任何的肢体接触,包括网上说的那种(不轨)行为是绝对没有的。
据家属表示,事发后,该司机反应很平淡,不知道女孩情况有这么严重。“他在公安那边也录了口供,口供也是能对上的,直到那个女孩死亡了,他才精神有些(不好),因为死无对证了,对他来讲也是很不利的。”该家属表示,“该我们承担的责任我们肯定会承担,我们也担心这个事情不能还原真相。”
今日上午10点,据报道,货拉拉与车某某家属进行第二次当面沟通。搜狐科技向货拉拉方面求证,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货拉拉于1月20日完成E轮及以后融资,融资金额共15亿美元,估值100亿美元,投资方包括博裕资本、高瓴资本、红杉资本等。企查查信息显示,货拉拉隶属于深圳依时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为邓康乔,实缴资本1亿元人民币。企查查显示,目前货拉拉共融资8轮。
货拉拉女孩跳车身亡,跳车到底有多危险?货拉拉女孩跳车身亡,跳车的危险是在车辆行驶时跳车容易造成身体与地面发生严重撞击导致伤亡,并且跳车后容易出现二次伤害。
一:事件经过
2021年2月6日21时左右,长沙市发生了一起货拉拉女用户跳车坠亡的事故。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事件的经过是这名女用户在货拉拉平台下进行下单搬家,当日20时左右货拉拉司机驾车抵达指定的地点,与女用户见面后询问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但被女用户拒绝,随后女用户先后15次将衣物、被褥等物品搬上车,期间货拉拉司机多次催促女用户赶紧上车出发。在行驶的过程中货拉拉司机再次询问是否需要卸货搬运服务,但再次被女用户拒绝,期间司机为了节省行驶时间擅自更改了行驶路线,女用户多次提出车辆偏航的问题但司机未予以搭理,随后女用户起身离开座椅将身体探出车窗,身体从车窗坠下造成头部受伤,司机立即停车并报警,但女用户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件原因
货拉拉司机来自运送费的收入并不多,主要来源是用户选择的付费搬运服务,然而事件中女用户在装货和卸货时都没有选择付费服务,这就让司机得不到额外的收入从而引起内心不满,司机为了节省时间在未提前告知和得到女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改了路线,并在女用户多次提出偏航时没有进行正面回答,女用户将身体伸出车窗时也没有及时进行制止,最终导致女用户跳车坠亡的事故。货拉拉司机在事件中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行,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三:事件教训
事件中女用户没有选择付费搬运服务,这种做法属于在货拉拉平台的规定内并没有做错,司机因为没有得到额外的收入而产生不满,这就属于违反平台的规定。平台都会给每一个订单进行路线规划,司机应按照订单上的规划路线进行行驶,如需进行更改行驶路线应提前告知并得到用户的同意,按照规划路线行驶后当出现纠纷时才可以保护司机的权益。作为女用户而言,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应尽量选择白天时间进行搬家服务,这样可以提高自身的安全系数,并在上车出发之前,将车辆的外观和车牌进行拍照并告知家里人或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