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典型案例,行政许可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例子

受案范围,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有明确的管理范围,比如普通的基层法院不能审理涉外专利侵权案件,这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当事人在起诉时候,一定要明确是否在该法院的受理范围。《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典型案例,行政许可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拓展资料: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这一概念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存在法律一般禁止;二是行政主体对相对人予以一般禁止的解除;三是行政相对方因此获得了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或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案例:

一小区已经建有一所幼儿园,为满足需要某区人民政府拟在小区内再建一所幼儿园。请回答:

1.若有公民甲和已先后向某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问,区人民政府应批准谁的申请?为什么?

2.设公民丙向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兴办幼儿园的申请报告”,同时提交了相关资料。根据该资料和报告,根本不符合《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的开办幼儿园的申请条件,但是主管审批的工作人员丁和庚为图省事,批准了丙的申请。请问:

(1)该项行政许可是否属于可以撤销的行政许可?为什么?

(2)对该工作人员丁和庚应作何处理,为什么?

分析:

1.同等条件下,应批准甲的申请。因为此种许可必须依申请在先的原则。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七条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1)可以撤销。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四项。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2)对丁和庚应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其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一、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环保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和影响评估书》并不矛盾,因此,不能撤销《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二、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居民在动物实验室审批程序中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和提出意见的权利。三、80户居民可否推选诉讼3至5名。四、若诉讼中被告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以撤诉。五、如果新建动物实验室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征地拆迁,有关部门对80户居民做出的《限期搬迁通知书》是否不可进行诉讼,只能诉讼其具体的行政行为。

列举一些事例说明一下什么是行政立法?什么是行政许可?什么是行政处罚?什么是行政强制?什么是行政指导?

1、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授权法(含宪法)创制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立法主要是指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省会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活动。涉及几个部门,则需共同协商起草,并经有关法制机构审查批准。全国性的行政法规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发布。部、委规章经部务或委务会议讨论通过。地方政府规章经该级政府常务会议或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长、主任或省长、市长签署。重要的部门规章在通过和签署后,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然后公布,一般规章在通过和签署后报国务院备案。

2、行政许可就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如开公司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如还需要环评、安全生产的到环保部门申请、安全部门申报等。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没有上述许可,就不能生产、销售、经营。

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如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生产、销售、经营活动,行政处罚不执行,行政处罚部门可以用行政强制措施处理。

5、行政指导就是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用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动的管理行为。如说服、建议、协商、帮助、奖励等。

行政许可法:请分别举例行政许可法第12条各项的典型例子.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例如:进口或者出口货物、技术。外国组织或个人在我国从事海事测绘。还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运输、储藏等一系列事项等都需要行政许可。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例如:煤窑、铁矿等开采时需要许可的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例如:律师需要律师证,律师不是你想干,想干就能干的。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例如:汽车的设计、生猪检疫等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例如:就是你想开公司,依照公司法看你合格不,人家要求最低3万元底线开公司,你拿2万9,这估计就不行看,主体资格肯定不行了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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