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检察院,没有越拖越好的说法。

因为案件审查是有期限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月。重大疑难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半个月。
就是说,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一个月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都上网登记,领导监督,办案人员想拖延是很难的。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
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阶段分为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即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来进一步审查该案件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如果满足,则应该在办案期限内移送法院起诉;如果不满足,一般都会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则应该以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一般刑事案件是不是越快移交到检查院越好这个不一定。只能凭我们的经验作如下判断:
案件简单,移交到检察院的时间就快,案件复杂,移交到检察院的时间就慢。如果你亲属朋友的案件很快就移交到检察院了,说明案件简单,涉案人数也少,判刑多半也不会特别重;如果你亲属朋友的案件很久都不能移交到检察院,说明案件复杂,涉案人数也较多,如果是主犯的话,判刑多半也会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