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办理项目核准需要资料)

一、办理条件

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办理项目核准需要资料)

申请条件

a)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b)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c)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数量限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决定——纸质审查——形式审查——现场踏勘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市场监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核发操作程序设定依据如下:《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35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flwz/647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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