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如何申请(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如何申请延期)

现在教师这个职业还是比较热门的,当教师不仅有体面的工作,还会享受到较好的福利待遇,一些人准备去从事教师工作,不过请注意,教师是有严格的准入条件的。那么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如何申请,文安法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如何申请(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如何申请延期)

一、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怎么申请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证

5、办结

二、包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

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

第十三条: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综合以上介绍,想当教师,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现在教师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条件的不符合的人员,是不能当教师的,当教师必须办理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文安法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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