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益。

概念与范围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商业秘密权、防止不正当竞争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地理标志权等。
狭义的知识产权就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的特性是从它的本质属性即无体性派生出来的。
知识产权的特性
无形性:知识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知识产权的无形的财产权。专有性:独占性或垄断性,指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地域性: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受法律保护。时间性:这种权利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1.著作权法
以保护著作权人的权利为宗旨,保护范围主要包括文字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和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和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作品。
2.专利权法
以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为宗旨,保护客体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商标权法
保护客体为工商业活动创造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对标记的独占性权利。
4.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其他法律
我国已制定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法律适用于对地理标记、商业秘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