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妨害公务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妨害公务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的知识,包括妨害公务罪是刑事还是行政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1、这二者的区别明显,情节和性质各不相同同。妨碍公务罪,是指你对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不予支持和配合,且横加阻拦。造成一定的影响或损失。
2、如公安人员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你故意刁难拖延时间等;而妨害公务罪,是指你对执行公务的公务员造成了人身或精神上的伤害。比如动手打人等。在量刑时,妨害公务罪比妨碍公务罪更重些。
妨碍公务应该属于行政拘留的情况,而不是刑事拘留的情况,因为,刑事拘留必须是紧急情况才能实施,而妨碍公务应该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1、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中国刑法,妨害公务罪和妨碍公务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犯罪的后果。
1.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对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阻碍、侮辱、殴打或者以其他方法滋扰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如果妨害公务的行为严重,且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常履职产生严重影响,可能会被判以刑罚。
2.妨碍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之一,妨碍公务罪是指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阻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或者在其职权范围内履行职务的行为。妨碍公务的行为相对比较轻微,不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常履职产生严重影响,刑罚也相对较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刑罚和判决结果还取决于法院对每个具体案件的判断和裁定,以及犯罪行为的性质、过程和后果等因素的综合考虑。
1、妨碍执行公务罪是刑拘,是触犯刑法,会受到刑罚追究的犯罪行为。是要判刑的
2、而行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拘留所监禁些天就释放了。
1.犯罪的直接客体不同。前者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则是国家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首先在行为指向上,前者的行为指向往往具有特定性,;后者的行为指向则是整个国家政权,就具体的侵害对象而言,通常具有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3.从犯罪主体来看,但在实践中,后者的主体特别是其中的首要分子多是那些窃据国家重要职位,具有较大政治影响力的人;而前者的主体多见为普通公民。
4.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前者在主观方面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间接故意,行为人通常有妨害公务执行的目的,但不限于此;后者则只能出自直接故意,且行为人必须具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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