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做精神病人监护人需要病人同意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哪些人需要有监护人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当精神病人有危害其他人的情况,且情况危急,很有影响公共安全时,可以请求警察帮忙。强制送亲人去精神病院的条件,就是该病人在家经常做岀伤害他人的事或家里无人看管。
1、做精神司法鉴定不需要家属陪同。
2、家属可以作为监护人去法院申请立案,要求对精神病人做司法鉴定。
3、司法鉴定书有鉴定人、被鉴定人等的规定,如果本人神志清楚的属于间接性精神病的,本人同意就可以进行鉴定,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做精神病鉴定是不要求必须经过家属的同意。
当然啦,精神病人必须由他的监护人送去医院,因为精神病人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它是需要别监护人时刻的在身边监护他,如果没有监护人的签字,医院也是不会收治的所以精神病人一定要监护人把他送到医院才可以,这样医院才可以接收因为精神病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没有自我意识。
这个关系是没办法解除的,因为继母女关系是基于继母和你父亲婚姻关系形成的只能是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申请在外地做精神鉴定。确定后在指定监护人,有配偶是配偶做监护人,没有就你或者你姐做监护人都可以做《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精神病医院不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2.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其父母,配偶,子女,近亲属担当,如果有争议或者不明的,由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而精神病医院只是一个治疗机构,对精神病人进行康复治疗,不承担其监护职责。
3.改变错误认识,真正分清监护职责,才能更好的行使职权。
家属是可以强制送病人进精神病院进行正常的精神病治疗的。因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属强行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往医院是可以的。可以打救护车。在医院的协助下,强行接入医院。作为家人,在强制的同时,也要给予病人更多的关心和照顾,这种行为不违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3、(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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