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能否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呢(监视居住又被转移到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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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能否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呢(监视居住又被转移到拘留所)

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又送看守所什么意思

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又送看守所意味着在某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他们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可能是违反了限制出入、接触特定人员或从事特定活动等规定。

2、因此,他们被送往看守所,这是一种处罚措施,旨在强制执行监视居住的规定,并确保他们不再违反规定。

3、这种行为表明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严重性,可能会导致更严厉的处罚或限制。

二、监视居住期间,当事人可以拿回在公安机关扣押的身份证吗

《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九条人民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制作、发放、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二)非法变更公民身份号码,或者在居民身份证上登载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项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载虚假信息的;(三)无正当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四)违反规定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五)泄露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你说的事实,警察扣你的身份证是违法的。你要求其返还,如果不给,向其领导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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