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非法用工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怎样做工伤认定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由于非法用工单位与被用工者的法律关系并不定性为劳动法律关系,本文使用因工受伤事故(含职业病)、被用工者的概念,而不是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工伤事故、劳动者等概念,目的在于探寻非法用工单位与被用工者之间法律关系的本质。
2、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单位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结合2003年3月1日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分析,非法用工单位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3、(1)应取得而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应依法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的单位;
4、(2)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
5、(3)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或被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
6、用工单位若不具备合法的形式要件,即未依法成立,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为非法用工单位。从这一判断可以得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也未取得授权委托的分支机构,以及超范围经营的用工单位都应视为非法用工单位。
7、非法用工单位与被用工者之间法律关系从劳动法的角度看是无效劳动关系,从民法的角度看可以是雇佣关系,因此,非法用工单位与被用工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无效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竞合。这种法律关系竞合的界定对于明确非法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充分保护被用工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
2、所以,伤者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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