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原则是什么意思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原则是什么意思以及驰名商标的规定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在白酒行业,能获取中国驰名商标的白酒都是国家名酒和省内名酒。这一类酒从原料到工艺上都是有严格要求的,而且酿造手法也比较复杂。费工费时,成本高,售价也高。但它的质量是上等的。喝起来也比较好喝,也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所从它的售价高。质量也好。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1、《驰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规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文件。
2、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3、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4、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5、第三条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6、(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7、(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8、(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9、(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10、(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11、第四条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12、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13、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15、(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16、(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17、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
18、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19、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
20、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
21、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22、第八条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有关案件材料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知案件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3、除有关证明商标驰名的材料外,商标局应当将其他案件材料退回案件发生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4、第九条未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自认定结果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不得以同一商标就相同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认定请求。
25、第十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26、第十一条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保护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显著性和驰名程度。
27、第十二条当事人要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对其商标予以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
28、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29、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30、第十三条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31、第十四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32、第十五条保护驰名商标的处理决定,处理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抄报商标局。
33、第十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加强对驰名商标认定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34、参与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牟取不正当利益,违法办理驰名商标认定有关事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5、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1、jinyu是山东金宇厂出品的国产轮胎的牌子。厂址位于山东东营市广饶县。“金宇”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金宇”牌轮胎产品被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金宇轮胎集团拥有全钢子午线轮胎300万条/年,半钢子午线轮胎1200万条/年,工程轮胎2万条/年的生产能力,销售市场遍及全国各地和海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2、公司通过了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性认证;公司产品通过了国家CCC、美国交通部DOT、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巴西INMETRO等国内外产品认证;公司实验室通过了ISO/IEC17025实验室认可。
1、dtc是宝马汽车自动稳定控制系统,dtc系统与其他汽车的电子车身稳定系统是不同的,dtc系统在运动模式下允许后轮出现一定滑动,这样可以提高驾驶乐趣,并且也可以确保安全。
2、宝马是一家来自德国的豪华汽车制造厂商,宝马旗下的大部分汽车都是后轮驱动的,并且购买宝马汽车的消费者有一部分是冲着驾驶乐趣来的,所以宝马才研发了dtc系统。
1、驰名商标是指具有较强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的商标,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并且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还可以赋予企业一定的品牌价值。驰名商标的存在,可以使消费者能够很快的识别企业的产品,并能够记住它的特征,从而达到把企业的产品更准确的把握到消费者手中的目的。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