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的)

众所周知,财产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今天主要威大家介绍我们最常见的一种不动产财物,所谓不动产,按照字面意思就是无法由人为因素进行立马转移的财产,目前很多人对于不动产的了解略浅,不知道如今进行不动产转移,那么接下来由文安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欢迎大家与小编一起了解。

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的)

一、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什么程序

1、受理

2、初审

3、缮证

4、收费、领证

三、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3、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4、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以上就是文安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扬州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是多久时限问题的相关解答知识,大家在办理转移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上小编所强调的内容,不动产转移的时候需要进行财产的报备,会有相关的法务人员进行财产手续登记办理,大家需要时刻关注转移手续的进度。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问题,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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