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交通肇事自首的两种观点(人等进入高速公路的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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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交通肇事自首的两种观点(人等进入高速公路的事故问题)

本文目录一览:

1、 认定交通肇事自首的两种观点

2、 人等进入高速公路的事故问题

3、 请关注青岛市2009年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

4、 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认定交通肇事自首的两种观点

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司法认定探讨

一、交通肇事罪自首的不同观点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目前,刑法学界通说认为自首的认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应严格根据刑法规定自首的二要件认定。如果再以三要件认定自首,无法律依据。”至于交通肇事罪中是否存在自首,主要有以下不同的观点:

1、否定论

该观点认为,交通肇事罪不存在自首。理由是:在《道路交

通安全法》和其他一些交通法规中,都规定有驾驶员肇事后要主动报案、保护好现场...

二、人等进入高速公路的事故问题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专用的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造成自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一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

...

三、请关注青岛市2009年交通肇事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08年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四、轻微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有三种情况: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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