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基本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亲身经历)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劳动仲裁的基本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亲身经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仲裁的基本期间是什么意思(劳动仲裁的亲身经历)

一、跟公司提出劳动仲裁,仲裁期间需要到公司上班吗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自己亲自处理,我可以为你提供远程指导(相关法律文书我为你写好),一样能胜诉;

4、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二、劳动仲裁时效一年指的是什么意思

1、劳动仲裁时效一年是紫的,在劳动中发生争议后一年内可以申请仲裁。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劳动仲裁的过程中能够清楚地查明争议的事实,便于做出合法的的裁决。

2、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间过长,事情已经变得人事全非,这样就不利于劳动纠纷的仲裁。

三、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算旷工吗

1、申请劳动仲裁与去上班是两件不同的事,单位如果要求职工上班,若无正当理由,职工应当到单位上班,而不能以双方之间正在发生劳动争议就拒绝到单位上班,如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职工旷工是有法律依据的。

2、若职工旷工,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单位可以将职工辞退,因此建议在单位未对职工做出辞退处罚决定前,还是应当按照单位要求到单位上班。但如果你在仲裁请求中要求解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那就没有回去上班的必要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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