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能否以和解协议起诉对方(和解协议)

大家好,关于债权人能否以和解协议起诉对方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和解协议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债权人能否以和解协议起诉对方(和解协议)

一、欠账起诉财产保全能调解吗

1、和解方式可以在诉讼阶段,也可以在执行阶段,只要双方就债权债务的金额、还款方式、等达成一致,在法院审判庭、执行庭都可以出具和解协议书,符合法律程序。

2、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债权人随时可以申请法院就剩余债务继续对保全资产执行。

二、执行和解利弊

执行和解有利于事情的快速解决,虽然意味着退让,但是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债务人确实没有一次性履行的能力或者生活十分窘迫,那么债权人从执行效率上来说可以适当退让一点,至少能及时止损换回大部分损失。而从债务人的角度,当然希望少花钱多办事。弊端就是肯定会让出一定的利益。

三、申请执行人可以就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吗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2款,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恢复执行。

2、但对申请执行人能否起诉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从结果看,“债务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债权人只能申请恢复执行”的做法实际上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缺乏对债权人和债务人预期利益的保护。尤其当执行和解协议对债权人更有利时,被执行人可以通过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获益,也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

3、为此,《执行和解规定》明确赋予了申请执行人选择权,即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申请执行人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债权人能否以和解协议起诉对方和和解协议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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