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保定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保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1、已经接入了,以下是完整的政策。
2、2018年07月02日,《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通知》发布,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3、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中心各处(室):
4、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转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建金〔2018〕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5、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集中托管户托管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提供本人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声明、转托管机打凭证、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集中托管时间不到半年的,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提供手续办理提取。
6、二、应转移至集中托管户但未及时办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账户封存(或停缴)半年以上的,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
7、三、职工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集中托管户的,或者在单位封存(或停缴)半年以上的,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办理销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封存(或停缴)不足半年的,申请提取时,另需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材料。
8、四、职工在外地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单位封存(或停缴)或集中托管封存的,在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接续时,需在本地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存在违规提取失信记录的职工,在申请办理异地转出接续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1、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3、点击“注册用户登录”,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平台”办理业务。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
4、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的账户”。
5、点击“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进入信息查询界面。
6、输入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选择业务明细类型和操作平台后,点击“查询”。
7、页面下方“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栏中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记录,点击“打印”按钮,完成自助打印;或下载保存到U盘,再到外面的复印店打印。
好了,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