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意思?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呢?今天给各位分享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办理监视居住的法定程序及相关规定、最高法公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10起典型案例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
2、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是什么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本条是关于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的规定:
一、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
根据本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
被监视居住的人有哪些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第十二条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
最高法公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孙才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2.王开峰拒不执行判决、裁决案
3.郭金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4.李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5.郝富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6.刘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7.徐云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8.黄圣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9.冯家礼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
10.李殿军妨害公务案
案例1
孙才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返还房屋义务,擅自将标的物拆毁,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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