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深圳工伤赔偿法定最低标准是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工伤赔偿计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九级伤残可以赔偿9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贴。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3、(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5、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2、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3、《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5、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6、《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在北京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9、《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10%)
11、《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一般情况死亡交通事故或一级伤残是5万元,低一级别递减5000元。十级伤残赔偿5000元。
14、后续治疗费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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