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地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情况下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地和原告所在地管辖的情形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您好,原则上是有效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当事人在约定受诉法院管辖时应当注意几点问题:第一,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其他纠纷不能约定管辖法院;第二、当事人只能在法律限定的五地范围内,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之间进行选择,五地之外的选择无效;第三,协议管辖是对地域管辖法院作出的明确的、唯一的选择,对级别管辖作出的约定无效;第四,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口头协议一律无效;第五,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希望能帮到您。
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按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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