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传的适用条件?拘传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今天给各位分享拘传的适用条件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拘传的概念及特征、拘传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拘传的适用条件
2、 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3、 拘传的概念及特征
4、 拘传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对被告可以拘传:
一、必须到庭的被告。
1.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也可以适用拘传。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二、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三、不到庭没有正当理由。
...拘传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之规定,拘传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种:
1.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的;
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直接拘传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各机关法律解释并未规定拘传的证据条件,因此,从理论上说,即使执法机关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执行,仍然存在拘传被合法滥用之可能。
拘传的程序
1.审批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规定:拘传应当经检察长批准,签发拘传证。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令其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与其他几种强制措施相比,拘传有以下特征:
1.拘传是强制性最小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只是强制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其强制力仅限于从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接受拘传之时起,到讯问完毕这段时间。本法第92条规定,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被拘传的对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完毕,强制性随即解除,拘传也就自动消灭。拘传充分体现了强制措施只有预防性、强制性而无处罚性的特点。
2.拘传只能在短时间内防止犯罪...
拘传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样的
拘传的法律依据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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