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在企业开创的初期,企业进行设立登记都是不能够缺少的。那么,对于南充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费用的这个问题,大家是不是有什么了解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大智慧法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南充合伙企业设立登记需要什么费用
南充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办理不收费,不需要费用。
二、南充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九条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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