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集体户口怎么领取结婚证书(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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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集体户口怎么领取结婚证书(集体户口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洛阳零就业家庭怎么办理

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构建促进就业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洛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具有本市户籍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且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且家庭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被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有1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再作为零就业家庭对待。

(二)大龄失业人员: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申请认定时,须已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且在登记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三)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指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之日起,连续失业满一年以上且在失业期间无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四)困难家庭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中毕业两年内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致其失去土地或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申请人需提供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征用证明及村委会或乡镇(街道)关于征用土地的情况说明等材料。

(六)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进行了失业登记未实现就业或就业转失业的人员。

(七)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指退出现役未纳入政府安置计划或就业转失业,并登记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八)登记失业的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单独作为未成年子女法定监护人,独立抚养未成年子女上学读书,且登记失业的父亲或母亲。

(九)登记失业的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劳动模范持能证明其劳动模范身份的有关证件或文件;军属指现役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烈属指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子女、配偶或父母),需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十)其他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按常住地实行属地认定管理,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公示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时,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常住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证明其系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申请零就业家庭的人员,社区必须留存其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并逐级上报复印件等材料)。

(二)社区核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受理、核实相关资料,对符合条件(可附照片)的须公示3天;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注明就业困难类型,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三)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相应栏内提出意见,建立相应台帐,并在3个工作日内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起报送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四)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到社区实地抽查核实,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就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页上注明困难人员类别等情况,并加盖印章。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具体的原因和理由。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县(市、区)认定审批及市备案管理制度。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批管理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就业困难人员的备案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就业困难人员的资格实行年检认定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认定谁年检”的原则,年检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就业困难人员每年3月底前,应到当地指定部门办理年检。对不按期办理年检手续的,不再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年检可与《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一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凭《就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困难状态认定情况享受现行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困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并由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就失业登记证》“就业援助卡”上注明退出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日期和原因。

(一)已实现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1人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

(三)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推荐就业的;

(五)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

(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

(七)经查实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

(一)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申请人员弄虚作假的,撤销对其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各级审核机构审核前,应首先查询申请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不允许将仍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人员或已实现比较稳定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对违反规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经核实,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实行建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时,应建立纸质档案,同时建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数据库,将就业困难人员的详细情况进行有效记载。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定期调查走访,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实时反映。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健全与工商、税务、财政等相关扶持政策落实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及时沟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各县(市、区)要按季度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每一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都能主动申请认定。

二、洛阳网上办理新生儿户口落户流程

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本地的居民,在国内及国(境)外出生的子女准予随父或随母在本地申报出生登记。

1、父母结婚证(需复印包括签发机关盖章页、内容页);结婚证遗失的要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需复印包括地址页和内容页);

3、父母双方户口本(需复印,如果集体户口一定要拿出户主页,如果户籍证明,则一定要注明不能拿到户口本的原因);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复印);

5、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6、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9、非婚生婴儿入户需提供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2、去出生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出院费用清单原件。

3、去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领取入户申请表填好,派出所会提供一张纸条,上面列了所需证件。

4、去居委会办理入户核实程序。

(1)去单位开好入户证明及计划生育协议书(一般由行政部门出具,需提供生产医院出具的出院单原件,复印后单位存档)。

(2)带好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委会核实后,会写上“核实无误,准予入户”并盖居委会公章,然后告诉你要去上级部门街道办事处。

5、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出示居委会证明及公安局入户申请表,计生办核实无误(符合政策),核发准予入户证明。

6、回到辖区派出所,正式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准备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出生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常办理。6、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先到户口地居委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政策内生育一孩,母亲户口在省内的,需提供母亲的本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母亲户口在省外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母亲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8、超过一个月申报,且婴儿出生时其父母或其中一方户口还在外地市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盖户口专用章)的未随父或母入户的证明(必须注明小孩名字、出生日期,其父母姓名等内容,该小孩未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落户口)。

9、非婚生婴儿入户需提供母亲或父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而又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还需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三、如何办理迁入洛阳户口

1、1父母随子女--父母年龄满55(女)60(男),身边无子女,子女均为洛阳户口并在洛阳就业XX年(一般情况2年)2配偶随配偶--年龄符合(一般45),结婚满一定期限(35810年具体看你配偶和你的情况)

2、3子女随父母--子女未满18周岁你想进洛阳户口1-就业和有人事代理权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办理集体户口2-和洛阳户籍有独立住房的人结婚,可以随配偶迁3-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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