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法院阶段取保候审由谁执行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取保候审的实施细则,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法院阶段取保候审由谁执行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案件不同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批准。按照在侦查阶段公安局就有决定权,案件到检察院检察院、法院也有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收监一般是指侦查机关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间,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了取保候审规定,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实施违法犯罪,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有新的犯罪证据,不适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需要采取拘留、逮捕羁押措施的,变更强制措施予以收监,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中逮捕需要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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