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是立功吗?今天给各位分享未决犯立功的法律后果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是立功吗、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刑法中的立功什么意思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未决犯立功的法律后果
3、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
4、 刑法中的立功什么意思
一、未决犯立功的法律后果
其法律后果突出体现在《刑法》第六十八条,其法律后果是将来对该犯罪分子刑罚的轻科。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的可以减轻处罚,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除了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外,其他立功和重大立功的法律后果都是用的“可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或然性。笔者认为这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立功的积极作用,不利于鼓励犯罪分子立功赎罪,也有违立法的本意。而且,司法实践中,只要立功成立的,法院也一般会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这里用“可以”而不用“应当”也没有实际意义。
二、已决犯立功的...
一、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算不算立功
司法实践中,人们对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未果的行为能否认定立功,意见分歧较大。从协助抓捕的行为看,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具备立功的悔罪性特征。确定协助行为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客观情况,比如被捕者的行为、警方的抓捕措施等等,不能把抓捕未果的责任完全归于协助者。所以在认定有效性上不能一概而论。值得注意的是,协助抓捕无责任能力人也应成立立功,因为虽然主体不适格者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但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到底能够成为罪犯和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是另外的司法审判的结果,这并不侵害无责任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最终并不会被定罪处刑。
二、什么是准立功
准立功不是立功,是因缺失立功的部分要件而成立的行为形态。比如,在案发时的行为,...
刑法关于立功的规定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5条规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如果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
刑法中的立功
1、立功的主体是犯罪分子。刑法第68条之所以使用“犯罪分子”而不使用“犯罪嫌疑人”一词,意味着立法者认为尽管犯罪嫌疑人在判决生效前还不能被称为犯罪分子,但立功作为一种对应予定罪量刑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罚的制度,其适用对象最终仍是犯罪分子,故干脆以犯罪分子称之。这样称呼也有利于排除最终被宣告无罪的犯罪嫌疑人成立立功的可能。这表明,如果一般公民有“立功”表现,值得表彰,但不属于量刑意义上的立功;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宣告无罪,与一般公民无异,其“立功”表现也不属量刑意义上立功。
2、立功发生的时间是犯罪分子到案以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因为本文讨论的是狭义的立功,这种立功作为一种对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只能发生于判决生效之前,判决生效之后的立功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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