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抚养义务何时中止执行?今天给各位分享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抚养义务何时中止、抚育费约定放弃后是否有权再追索、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进行解释,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抚养义务何时中止
一、抚养遗赠协议是附条件赠与吗
不是。
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
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养人生养病死,就属于他的合同义务,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决定赠与合同的效力,在条件成就以前,赠与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的法律地位。其次,遗赠扶养协议还不同于遗赠,所谓遗赠是指自然人以遗赠的方式将其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赠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在赠与人生命终结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遗赠...
抚养义务何时中止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
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这里说的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
已经成年,而且已经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
抚育费约定放弃后是否有权再追索
抚育费约定放弃后有权再追索。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综...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对拒不履行抚育责任的父母,应加强教育,屡教不改构成遗弃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不履行抚育责任的民事责任,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育责任,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因此对方提出离婚的,可要求不履行抚养责任的一方给予补偿。
如果遗弃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主要情形有: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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