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贵阳医保报销范围是怎样的啊这个问题,贵阳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报销比例为:75%-8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2、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
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30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规定,政策简介如下:
1、普通门诊待遇: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村级(含卫生服务站)达7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0%、一级和二级达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年。
2、特殊门诊待遇:建立慢病疾病门诊和重大疾病门诊保障制度。
3、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普通住院合规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25万元/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级、2级、3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7%、75%、60%。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7000元(不含7000元)-60000元60%,60001元-90000元65%,90001元以上70%。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待遇继续按《贵阳市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省级层面确定的25种重大疾病实行定点救治,并按定(限)额标准支付。
1、从2023年1月1日起,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支付限额从每年200元提高至400元。贵阳市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保障体系,职工医保参保人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支付上限2000元。
2、报销比例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其报销比例从90%提高至95%,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一级医疗机构就医,其报销比例为70%。
贵州省医保在指定医院直接报销。报销比例分医院级别1级92%,2级85%,3级80%。这是在职职工就医报销比例。居民医保比例1级80%,2级70%,3级60%。
2、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一、贵州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额资助标准
2.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不低于140元;
3.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资助标准为不低于60元。
二、贵州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错过集中征缴期的参保群众,除低保对象等动态参保群众外,其他人群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900元。
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
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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