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问题,以及和没有赠与合同算赠与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行为不可撤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合同属于道德义务性质的;
5、此外,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法定撤销权的,一年后就不可以行使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