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与客体是什么(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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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与客体是什么(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本文目录一览:

1、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2、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3、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刑

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如何处理

一、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并非一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人均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即在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追究其行政责任,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冲击活动,制造事端,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由于本罪是聚众性犯罪,因而进行冲击活动必须基于众多行为人的共同故意,但不要求...

二、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哪个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7月1日通过1997年3月14日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

三、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刑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怎么判刑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如何认定

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这两种犯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动机都是给国家机关施加压力,以实现个人不合理要求:在客观方面都是聚众进行,包括有时使用暴力手段进行扰乱。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发生地点与侵犯对象范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侵犯的是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而后者发生在机关、企业、医疗、科研单位或学校,侵犯的是机关、单位的秩序。

什么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刑法第291条),是指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

四、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如何处理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造成严重损失的,如何处理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什么叫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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