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补充起诉决定书是什么意思的问题,以及和补充起诉在刑诉几条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可以补的,不予起诉是检察院在审查的时候做出的决定,即没有提起公诉,之前的嫌疑人其实最后没有定罪,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有备份,是一式多联的,检察院有存根,公安机关案卷归档也有公安机关附卷联,当事人联如果遗失,可以去检察院申请一份,也可以去公安依法调取一份。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1、A.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2、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3、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审判组织或者公诉机关发现被告人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经过补充侦查需要追加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的,或者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是需要对新的犯罪事实补充、追加起诉的,需要追加起诉,如果增加犯罪事实及证据,可能会加刑的。
补充侦察以两次为限,每次为一个月,如果超期意味着可能作出不予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七十四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百七十五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第一百七十六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第一百七十七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答:变更起诉书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的。
2、当通过法律程序起诉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被起诉的对象出现了变更,这时候原有的起诉书就要撤回,变更新的被起载体。这种过程就是法律上说的变更起诉,如果是被起诉载体不变,而是要补充资料等等,这就不用变更起诉书,直接就是补充。如果在被起诉载体变更情况下,不做变更起诉书,那么该案就会败诉。
1、是指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没有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如果发生法定的情形,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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