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谁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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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谁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

本文目录一览:

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谁管辖

2、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

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判机关

4、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谁管辖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谁管辖

在实践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法院管辖一般为作出原判决的法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一类特殊的妨害司法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犯罪对象是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司法文书,犯罪客体是法院的审判权,犯罪后果是使法院审判的公定力、执行力和拘束力受到损害。根据刑事诉讼法确定的犯罪地管辖原则,此类案件是犯罪地法院审理,由于犯罪地法院一般就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妥,有违司法的公正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宜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第一,不能充分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从形式正义的角度而言,与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原则相悖逆。犯罪地法院审理案件,往往先入为主...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

一、怎么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诉书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具有刑事申诉主体资格的是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受委托的律师也可以代理申诉。刑事案件如何申诉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包括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二)人民检察院管辖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下列申诉:

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县级人民检察院以...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判机关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判机关

人民法院。

一、《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该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

四、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什么意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2002-8-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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