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连续犯与牵连犯有什么异同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继续犯和连续犯的区别例子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情节加重犯与结果加重犯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是一对比较容易混淆的两种犯罪形态,
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在构成特征上都是基本犯的加重处罚规定,都由刑法分则规定了一定层次的罪行单位。
不同之处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构成要件上情节加重犯除犯罪构成要件四个方面的任一要件内容以外,犯罪主体的身份还有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以及犯罪目的、动机等都可以作为情节而被加重处罚,因而情节加重犯中的严重情节不带有特定性,而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带有特定性。
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的一罪也可能是法定的一罪,牵连犯、连续犯和想象竞合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论处。
结果加重犯是实质的一罪,对于结果加重犯而言,基本犯罪只有一个,不能是数个。
与情节加重犯相对的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了可能出现立功、自首等情况作为情节减轻犯。而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未对此有相关规定。
结果加重犯是法定犯,是法定,必须有法律规定。
一、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
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
7.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放火、爆炸、投毒、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9.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0.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
11.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1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
13.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
14.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
15.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
16.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17.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
18.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客观上不能退还的;
1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
二、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1、断的一罪,刑法概念,又称裁判的一罪,
2、是指本来是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数罪,但因其固有的特征,在司法机关处理时将其规定为一罪。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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