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是如何提取的呢(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很多朋友对于东莞公积金是如何提取的呢和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东莞公积金是如何提取的呢(东莞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东莞公积金提取新规

1、东莞公积金每个月提取比例上限为70%,额度上限为1800元/月。

2、根据《东莞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落实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明确提取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简化办理手续,通过系统自动对接实时获取申请人住房租赁合同信息,加大力度提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租住住房的支付能力,将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比例上限提高至70%、额度上限提高至1800元/月。

二、东莞怎样提取公积金

1、(一)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领取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二)将填写好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交职工单位核对并盖章;

3、(三)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

4、(四)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9、(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10、(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11、(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13、(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4、(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5、综合以上介绍,许多东莞人知道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对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很清楚,上面的流程相信看了之后就知道该如何进行提取了。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三、东莞公积金异地提取步骤

1、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窗口经办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2、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

四、东莞公积金提取需要预约吗

1.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进行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提前进行预约,以方便工作人员处理。

如果没有预约,则可能需要等待较长的时间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2.如果您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话,可以提前联系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通过相关网站进行预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五、东莞市的公积金如何快速提取

1、莞市的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2、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进入个人公积金服务页面。

3、在个人公积金服务页面,选择“提取办理”或类似选项。

4、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提取原因等相关信息。

5、提交申请后,等待受理。根据个人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6、审查阶段,公积金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提取原因。

7、审查通过后,公积金管理部门会进行决定,并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8、请注意,具体的提取流程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拨打公积金热线咨询,以确保获得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9、如何查询个人在东莞市的公积金余额?

10、在东莞市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1、登录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http://dggjj.dg.gov.cn/)。

12、在网站首页或办事大厅页面找到个人公积金查询入口。

13、根据网站提示,输入您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

14、提交查询请求后,系统会显示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相关信息。

15、另外,您也可以通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或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进行查询。在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中,按照指引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到公积金余额。

16、如果以上方式无法查询到您的公积金余额,建议您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热线服务(12329或12345)进行咨询,他们将为您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

17、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是什么?

18、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是http://dggjj.dg.gov.cn/。您可以通过该网站获取关于公积金政策、办事指南、业务办理、信息公开等相关信息,并进行个人公积金查询、提取等操作。

六、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目前东莞公积金符合12种情况均可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销售)**。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东莞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交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和身份证;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五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六、工作调离、户口迁出东莞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七、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及还款存折(或实时还款清单)。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实时还款清单)。

八、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等,凭当月缴交**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收据或单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十、职工享受城乡居民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东莞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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